簡介
英語的 prince 有多重意思,常常被譯作皇子或王子,但有時候 prince 只是一個封給君主家庭成員、或君主父母家族成員的爵位,而擁有該種爵位的人稱為親王。親王可能只是一個名號,但亦可能統治一塊封邑或名義上擁有一塊封地(Principality / Princedom)。
英文的prince借用了法語同一詞語,沿自拉丁語的princeps,是primus(第一)和capio(統治)的結合,意思上是元首或第一公民的意思。此稱謂最早出現於古代羅馬共和國,羅馬元老院的領導人稱為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屋大維(凱撒.奧古斯都)成為首席元老之後,將任期變成終身,稱為元首制,實質上成為第一任羅馬皇帝。而當各地總督在暑休或參與祭祀慶典的時候,屋大維派其孫兒們暫代總督職位,他們亦被稱為元首(princeps)。而羅馬帝國滅亡後,中世紀歐洲各國國王冊封自己的親屬,稱作親王(prince)。
親王的稱謂在不同地方和時代有不同含意,身份和權力皆有不同:
親王
親王第一種意思是指血統上是皇帝或國王的直系家族成員,有時亦指其父母的家族成員。在英國,女王的丈夫稱為Prince consort(王夫),亦通稱為親王,如菲利普親王。而皇位的候選繼承人則通常譯為儲君或皇太子(crown prince)。儲君通常是皇帝或皇后的長子,傳統上被授以威爾斯親王的名號。親王並不擁有土地,但部份親王同時是公爵(Duke),名義上統治一塊領土稱為公國(Duchy)。例如威爾斯親王同時是康沃爾公爵,而皇帝的次子是親王,也是約克公爵。
封地的統治者
親王另一種意思是擁有領地的君主。在後拿破崙時代,在法國及其附近地區,親王通常是爵位較低,但擁有一小片實質領土的統治者。例如摩納哥公國(Principauté de Monaco)的君主為摩納哥親王。同樣是君主立憲制的安道爾公國(Principat d'Andorra ),奉法國皇帝(或後來的法國總統)以及加泰羅尼亞烏赫爾教區主教為共同統治的親王(co-princes)。Principat的準確譯名為親王國,但常常被譯為公國,與Dukedom或Duchy混淆。
在德語地區,親王和公爵是分開的,親王(prinz)只用來稱呼皇子或王子,或其世襲的後代;而元首(fürst)是統治一塊領土的君主,兩者在英語皆被混淆地譯作親王(prince)。親王的名稱中間加上“馮”(von)字,代表貴族血統,如著名的鐵血首相奧托·馮·俾斯麥 ,其姓氏馮·俾斯麥(von Bismarck)即是其家族世襲的親王稱號。在國王之下,擁有領地的元首(fürst)之中,最高的爵位稱為大公(德語:Großherzog;英語:Grand Duke),其領地稱為大公國(德國:Großherzogtum;英語:Grand Duchy),其次為公爵及公國。北歐、中歐及東歐地區均沿用類似的分類,如盧森堡大公國、立陶宛大公國。
各地的親王常常由皇帝、國王或羅馬天主教教宗冊封。這種制度源自中世紀的封建制度,如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由教宗冊封,皇帝可以冊封領土下的國王(King)和親王(Prince)。後來教廷勢力衰退,各國及親王國基本上是世襲,而羅馬之王(rex Romanorum)實際上由各德意志國王及親王推舉,再由教宗加冕成為神聖羅馬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