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年10月,衛生廳科教處工作;1984年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從事外科臨床工作;
1996年5月,任普外科副主任、主任;
1999年10月,任自治區人民醫院副院長;
2004年4月,任自治區人民醫院院長;
2006年9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5年2月——2016年8月,任寧夏自治區人民醫院院長(副廳級)。
2016年11月3日,被開除黨籍公職。
第九屆寧夏自治區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2001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5年2月,免去寧夏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違紀被查
2016年8月,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訊息: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王煒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原院長(副廳級)王煒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立案審查
2016年11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王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煒違反組織紀律,在自治區紀委向其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報告自身存在的嚴重問題;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財物。
王煒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王煒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