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1934-1992)

王洪文(1934-1992)
拼音:
解釋:吉林長春人。195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上海國棉十七廠保衛幹事。“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成為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主要負責人。後任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中共中央副主席,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結成“四人幫”,陰謀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1977年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其黨籍,並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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