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王江華,1988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分配到雲南省檢察院玉溪分院(現玉溪市檢察院)工作。從事檢察工作15年來,他曾獲個人三等功1次;2000年3月,被評為“第二屆玉溪十大傑出青年”;2002年4月,獲得“首屆玉溪青年五四獎章”,同年8月又被評為“第五屆雲南十大傑出青年”。
主要成就
王江華注重隊伍建設,以抓隊伍建設促辦案工作,4年來直接查辦案件近50件,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犯罪案件20多件,包括玉溪市經貿委原主任馮敏受賄41.2萬元案、通海縣委原副書記狄春太受賄15.42萬元案、玉溪市中級法院立案庭原庭長路民受賄案,及這些案件帶出的一系列司法腐敗案,直接挽回經濟損失4000多萬元。2001年,該院被玉溪市檢察院榮記“集體三等功”;2002年被雲南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003年被雲南省檢察院評為“雲南省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理論調研先進單位”,同時被榮記“集體一等功”。
獲獎情況
1995年,被評為玉溪市第二屆“十大傑出青年”;
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稱號;
2002年,被授予“玉溪市五四青年獎章”、“雲南省第五屆十大傑出青年”、“雲南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
2004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表彰為“第五屆中國優秀檢察官”;
2005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機關“十佳反貪局長”榮譽稱號;
2006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業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