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縣司法局副局長
人物簡歷王子蘭,女,1966年2月出生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的一個土家山寨里。1988年,高中畢業,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彭水縣保家區法律服務所。1993年,被調入漢葭鎮法律服務所工作,一邊工作一邊參加法律自學考試。1995年,以第一名的成績被縣司法局錄用,恰逢縣司法局籌備成立法律事務中心,受黨組指派擔任了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後報考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專升本的自考學習,並本科畢業。1998年參加了律師資格考試並順利地通過,拿到了律師資格證。2000年,離開自己多年來用心血創建的法律事務所,接受局黨組的指派,去開拓剛剛在全國起步、開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並擔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任局紀檢組長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09年12月任彭水縣司法局副局長。
主要事跡王子蘭自2001年開始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以來,迄今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56件,其中,辦理法院指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124件,接受委託辦理刑事案件15件(有的判決無罪),辦理民事援助案件417件,接待來訪民眾5000多人次。枚舉如下:
1988年冬天,她接受所長指派,受理一起離婚案件。案件審理是在離保家區幾十里外的普子鎮進行。受理案件後,便與當事人一同前往普子鎮。不知是出於對她這位小姑娘的不信任,還是確實沒有錢,當事人拒絕坐車,提出步行前往普子鎮的要求。她什麼也沒有多說,跟隨著當事人步行向普子鎮出發。去普子鎮的山路崎嶇蜿蜒,無數次經過懸崖陡坎,赤腳趟過冰涼刺骨的河水。整整走了九個小時的山路,兩人才來到普子鎮。當時她的腳上已經打滿了血泡,山村長大的她腿疼得連上床都很困難。她真想立刻就躺在床上睡上一大覺,然而明天就要開庭了,她還要為明天的開庭作準備。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午夜過了,王子蘭終於完成了所有準備工作,案卷已經整整齊齊的放在桌子上,她終於放心的睡去。第二天,她出色地完成了庭審代理工作。在庭審結束後,當事人抱著內疚的心情對王子蘭說:“小王,謝謝你,我們可以搭車回去了。”就這樣,她圓滿地完成了一起又一起的案件,為她未來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02年7月3日,一場特大交通事故在長灘至彭水縣的鄉級公路上發生。死亡12人,傷11人。當人們還沉浸在這場事故造成的巨大悲痛之中時,8月20日,另一場更大的交通事故又在同一條鄉村公路上再次上演。死亡26人,道路兩邊屍橫遍野,一片慘景。兩場事故,讓幾十個家庭殘缺,甚至全家消亡。而事故的肇事者或死亡,或重傷。由於交通事故無法獲得賠償,死者和傷者家屬帶著巨大悲痛,多次聚集在縣政府門前討要說法,致使縣政府無法開展正常工作。還有近30人前往重慶市上訪。面對這種情況,縣委、政府非常重視這兩起特大交通事故,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兩起案件的解決方案。並決定由法律援助律師為上訪人提供法律援助,王子蘭毅然地接受了這項巨大而艱巨的任務,負責處理這兩起重特大案件的善後工作。
接到任務,王子蘭當晚就出發,前往重慶接上訪人員回彭水縣。為了讓上訪人員自願返回彭水,王子蘭兩天未眠,日夜穿行在死者家屬中,看著這些殘缺不全的家庭,看著這些失去父母、無人照看的孩子,看著這些頭髮霜白、風燭殘年的老人,王子蘭的心在流血、流淚。王子蘭耐心的勸導死者家屬,為他們講解政策,講解法律,讓他們先回家等待,她請家屬們放心。她說:“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的。”並答應儘快到他們家裡了解情況。王子蘭的行動感動了所有上訪人員,他們終於自願返回了家。
回到家後,王子蘭立即帶領同事著手調查取證工作。她到交警隊了解事故發生情況以及事故鑑定和處理意見;向公安局戶籍部門了解死者的家庭情況;到民政局了解對兒童和老人的安置政策。為了進一步摸清死、傷人員的家庭情況,王子蘭和同事一起,帶著自己精心準備好的資料,挨家挨戶的走訪遇難者家庭。
由於兩起事故都處在方圓不足百里的地方,一座座新墳遍地可見,空氣里瀰漫著紙錢燒過的味道。看到這種淒涼的景象,王子蘭淚流滿面,她下定決心,一定用全部力量處理好此事,讓死者瞑目,生者安身。
一個星期過去了,王子蘭風裡雨里,日夜兼程,走訪了38名遇難者的家庭,向他們了解需求,講解政策,勸導安撫。有的鄉村不通公路,王子蘭在鄉政府領導帶領下,深一腳淺一腳走在崎嶇陡峭的山路上。鞋子磨破了,雙腳走出了血泡,聲音說啞了,王子蘭無怨無悔。經過走訪,王子蘭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和充分的證據。
走訪工作完成了, 案件進行到了實質性階段。“7.3”案辦理起來困難重重,由於車輛屬於私人營運車,車子沒有上保險,而且肇事司機和車主當場死亡,賠償無從著手,案件進入死胡同。
“怎么辦?我不能食言,不能讓死者不能瞑目,生者不能安身。”王子蘭告誡自己。
此路不通,王子蘭和同事們便另起爐灶,重新研究案情,從本案相關部門入手,尋找突破口。他們重新到交警隊調查取證,調查事故車輛車況,調查運管部門有無責任。經過重新調查,新的線索浮出水面。這輛車車況存在嚴重問題,事故是由機械事故引發,運管部門負有一定的責任。於是,王子蘭代理死者家屬將肇事車主和運管部門一併提起訴訟。一審、二審判決均獲勝訴。
“8.20”案處理相對簡單,由於肇事車輛上了保險,而且在事發前十天新掛靠了一家運營公司,經多次調解,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都全額賠付,二十六個家庭都得到全額賠償。
兩起案件圓滿的解決,一個個死難者家屬懷著感激地心情,緊緊地握著王子蘭的手說:“謝謝你們這些援助律師,我們永遠忘記不了你們,為了我們,你們連水都沒有喝上一口。”
“7.3”、“8.20”事件成功解決,引起了縣委政府對法律援助的高度重視,縣領導對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認識。之後,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從經費和人員編制上都給予了保障,為法律援助工作大開綠燈。2004年,法律援助工作被縣政府列入民心工程,王子蘭也被縣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團顧問,參與縣政府重大決策的討論、決策,以及對日常工作的處理意見。
2004年、2007年連續兩屆榮獲法務部表彰的“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01年被彭水縣政府評為“優秀公務員”,2002年被該縣縣委評為“政法工作先進個人”,1999年至2007年連續九年被縣婦聯評為“創業女能人”、“巾幗建功先進個人”、“巾幗建功標兵”、“婦女兒童維權先進個人”。2004年被重慶市婦聯評為“婦女兒童維權先進個人”,同時被該縣縣委政府授予“十佳女傑”稱號。2008年被縣委政府評為“平安建設暨社會綜合治理保穩定保平安工作先進個人”。2011年4月被重慶市人民政府表彰為2007—2009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