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領域
王增鑫自2003年涉足智慧財產權領域以來,專業從事包括國內外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著作權註冊、專利無效及相應行政訴訟、專利侵權分析、專利戰略制定以及企業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在內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業務,並對專利保險、專利融資等新興細分領域多有涉獵,親手處理了近千件不同類型的國內外專利案件,專業分布側重於通信、計算機軟硬體、機電等領域。由於長年與代理結緣,其對專利代理服務有系統和深刻的認知,尤其擅長從法律保護、商業運用、系統布局等角度看待和處理專利代理工作;與此同時,由於其兼任管理職責有年,故而在專利代理的日常管理、質量管控以及流程最佳化方面著力頗重,已自成一整套旨在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服務的體系,得以在工作過程中將其管理經驗與企業顧問服務相借鑑,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工作經歷
王增鑫先後工作於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廣東大松律師事務所以及北京立方(廣州)律師事務所,訖今為止,已為京信通信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廣東鐵將軍設備有限公司、中山欖菊日化實業有限公司、中山大學、廣東頂固集創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橋化工企業集團、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中順潔柔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國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扎爾曼技術株式會社等多家行業巨頭長年提供相關專利代理服務;還長期擔任其中多家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此外,還於2012年受聘擔任中山市火炬技術開發區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經典案例
作為經典案例,王增鑫曾全程負責協助實施京信通信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其全程擔綱處理的吳慧瑛無效美國安德魯公司的基礎專利“天線控制系統”一案,歷時五年而完勝,一舉為通信行業的天線領域推倒最大的專利壁壘,掃清該領域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最大障礙,榮獲2011年全國十大無效案件之一,並因此受邀赴巴西與Leonard & Momsem律師事務所參與專題研討,以協助抗擊本國客戶在該國遭遇的法律訴訟。關於該案的官方介紹如下:
案情介紹
2006年11月29日,請求人吳慧瑛針對專利號為95196544.1、名稱為“天線控制系統”(下稱涉案專利)、專利權人為安德魯公司的發明專利,以涉案專利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以及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等理由向專利複審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經審查後,專利複審委作出第10009號決定,以權利要求14至24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為由,宣告涉案專利部分無效。安德魯公司不服抗訴決定,抗訴至法院。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上述決定,專利複審委與請求人提起抗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專利複審委依法重新成立合議組重新進行審理。2009年10月28日,專利複審委作出第14048號決定,以權利要求14至24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為由宣告涉案專利部分無效。專利權人再次抗訴到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支持第14048號決定觀點的判決書,宣告涉案專利權部分無效。
案例點評
安德魯公司在射頻產品和服務以及衛星通信系統領域處於世界前列,其憑藉涉案專利曾分別在中國和巴西訴中國相關企業專利侵權,索賠金額達1200萬人民幣。本案的審查及相關訴訟程式得到了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多家媒體的極大關注,有效提升了廣大社會公眾對我國專利複審無效審查制度的認識,對我國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打破專利壁壘提供了經驗支持。社會職務
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會員執業資格
專利代理人擅長領域
通信、計算機、機電教育經歷
南開大學 法學本科華南師範大學 電子商務本科
通信領域專利代理研習班
工作語言
中文、英文代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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