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人

王其人

王其人,建國初任南昌市委副書記,1954年12月赴新疆任新疆石油公司黨委書記,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中共克拉瑪依市委書記,後調任烏魯木齊市委第二書記兼第一副市長,文革後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王其人 王其人

王其人,1982年離休後到山東泰安安置休養(自治區副主席待遇),1991年10月26日因病逝世。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貧苦農民家庭出身。1918年起先後在私塾、高小、萊蕪縣農業學校讀書。1926年起在家務農。1928年下半年進縣石印廠當工人。1929年7月至1930年12月在萊蕪縣農民協會當工友。1930年參加共產黨領導下的外圍組織互濟會。1931年離開農民協會到博山和家鄉活動。1932年4月回到農民協會當工友,在中共萊蕪縣委領導下開展黨的工作,接受和宣傳進步思想,參與組織工人罷工,配合學生運動。193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中共山東省委遭到敵人嚴重破壞後,由中共萊蕪縣委委派,於 1934年1月在魯西鎮建立文成書局,掩護開展革命鬥爭,並擔任中共萊蕪縣委委員兼農會特支書記。1935年秋因萊蕪縣委代理書記叛變投敵,為避敵捕捉轉到山西省絳縣,並與當地黨組織接上關係,就地開展革命活動。1936年1月參加山西省犧牲救國同盟會。

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後

按山東黨組織要求回到萊蕪。1937年9月至12月準備參加中共山東省委領導的抗日武裝起義。1938年1月參加徂徠山抗日武裝起義,所率隊伍編為第四支隊第三中隊。隨後,奉省委指派回萊蕪組建八路軍第四支隊駐萊蕪辦事處,和中共萊蕪縣委一起活動。6月任中共蘇魯豫皖邊委員會總務處處長。12月起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總務處處長、組織部組織科科長。1940年1月至8月參加中共山東分局湖西巡視團調查和處理湖西肅反事件。同年11月至1942年8月任中共單縣縣委書記兼管五區和碭山黨的工作。1942年8月到中共山東分局高級黨校學習。1943年4月至10月離開山東到延安。1943年1月至1945年3月在延安中共中央黨校二部學習,任第十一支部委員。1944年被選為七大代表。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山東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日本投降後

奉命參加山東大隊到東北工作,任中隊支部書記。1945年12月至1946年11月任中共旅順市委書記兼市委組織部部長、幹部培訓處處長,1947年1月兼保健委員會副主任,同年6月至 1948年12月任組織部副部長。1948年12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大連縣工委書記。1949年3月至5月任旅大南下大隊政治委員兼書記,奉命率領幹部南下,到新解放區工作。

解放以後

1949年7月至1950年3月任中共南昌市委副書記兼工委書記。1950年4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副秘書長、秘書長,中共中央中南局監察委員會委員,中南人民監察委員會財經監察處處長等職。1954年主動放棄中央組織部準備安排到中央監察部工作的機會,提出到新疆油田工作。經組織批准,1954年12月赴新疆,1955年1月至9月任新疆石油公司黨委書記。同年10月至1964年7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 1962年11月至1964年6月任中共克拉瑪依市委書記。1964年4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1966年1月至5月兼任烏魯木齊市副市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2年9月到1973年8月、1976年10月至1978年1月任烏魯木齊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3年7月至 1978年2月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1978年至1980年10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等職。1982年離休後定居山東泰安。 1991年10月26日因病逝世。

革命事跡

建國前

1925年縣農業學校畢業後在萊蕪古嬴紗廠當學徒工,1927年到國民黨萊蕪縣黨部石印局當工友。受進步思想的影響,他秘密為進步學生劉仲瑩等印發《告全縣同學書》等宣傳品,傳播革命思想。1929年,王其人到縣農會工作,他積極與中共萊蕪縣委負責人劉仲瑩、畢指南等聯繫,共同組織發動民眾,開展驅趕國民黨頑固派呂志軒、奪取農會領導權的鬥爭。到1932年4月,中共萊蕪縣委完會掌握了縣農會的領導權。是年7月,王其人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萊蕪縣委委員兼縣農會特別支部書記。1933年秋受命組建縣委秘密聯絡點——文成書局,以“掌柜”身份進行工作。文成書局開展活動兩年多,有效地承擔起了全縣範圍內黨的秘密聯絡任務。1935年劉伯戈、周茂森叛變後,王其人轉移到山西絳縣一帶,繼續進行革命活動。抗日戰爭爆發後回到萊蕪,參加徂徠山抗日武裝起義。1939年1月,任中共山東分局總務處處長、組織部組織科科長。1940年春,由於湖西區反“掃蕩”鬥爭需要,王其人臨危受命,任單縣縣委書記,他帶領抗日軍民堅持鬥爭,發展壯大了革命力量。1941年和1943年,先後入山東省委黨校、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作為山東分局黨代表出席黨的“七大”。1945年11月自延安到達瀋陽,被任命為旅順市委書記。任職期間帶領幹部民眾依靠蘇軍的支持,恢復和發展生產,粉碎了國民黨反動勢的封鎖、破壞。

解放後

1949年4月被抽調南下,後任南昌市委副書記。1950年調漢口任中南人民監委財經監察處處長,後任監委副秘書長、秘書長。期間多次經辦重大案件,均實事求是,敢於碰硬。1954年12月赴新疆任新疆中蘇石油公司黨委書記。在任期間為克拉瑪依油田建立、南疆石油勘探和企業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殫精竭慮。1964年,調任烏魯木齊市委第二書記兼第一副市長。到任後主持建設了鋼鐵廠、南梁水庫、烏拉泊農場等重大工程,為整頓和治理烏魯木齊市容實施了多項重大項目。“文化大革命”中王其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1978年,調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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