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旗幟 |
歷史
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會議 |
1992年5月15日,獨立國協國家首腦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乾會晤時簽署了集體安全條約。在條約上籤字的有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斯坦。
1993年喬治亞、亞塞拜然和白俄羅斯加入此條約。條約於1994年正式生效,有效期5年。條約的宗旨是建立獨立國協國家集體防禦空間和提高聯合防禦能力,防止並調解獨立國協國家內部及獨立國協地區性武力爭端。
1999年,條約第一個5年期限剛滿,亞塞拜然、喬治亞和烏茲別克斯坦三國宣布退出。
2006年12月,烏茲別克斯坦最高會議參議院(上院)批准了有關烏重返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的法律草案。
2012年6月28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新聞秘書扎伊內特季諾夫對媒體表示收到了烏茲別克斯坦決定退出該組織的照會,俄方認為,烏茲別克斯坦決定退出集安組織是其作為該組織成員國的合法權利。
大事記
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成員國“邊界-2004”聯合反恐演習標誌 |
2004年8月3日至6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在吉爾吉斯斯坦北部伊塞克湖州的埃傑利韋斯軍事演習場舉行“防線-2004”軍事演習。主要目的是檢驗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應對恐怖攻擊、制定先發制人的措施、跨越國境調遣部隊以及採取快速行動的能力。
2005年6月23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6個成員國元首在莫斯科舉行年度峰會後通過一項聲明,就一系列國際問題闡述了共同看法。聲明說,該組織成員國準備在獨立國協、上海合作組織和歐亞經濟共同體框架內開展全面合作,希望同歐盟發展關係,並重申願意同北約進行溝通和協調。聲明說,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的戰略目的是促進建立公正民主的國際秩序,保持歐亞大陸的繁榮和安全。
2009年2月4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成員國首腦在莫斯科舉行的特別峰會上一致同意組建集體快速反應部隊。
2009年7月31日至8月1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成員國領導人齊聚吉爾吉斯斯坦旅遊勝地伊塞克湖畔,出席該組織第二次非正式峰會。會議圍繞內部合作和打擊地區極端主義、恐怖主義等議題展開了“坦誠而富有建設性”的對話,以期加強各成員國間相互信任,實現該組織由單一“安全”職能向多功能方向拓展的轉型。與會各國首腦決定在俄羅斯建立信息安全技術中心。
2012年5月15日,獨立國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成員國首腦在莫斯科舉行該組織成立10周年紀念峰會並發表宣言。成員國在宣言中就歐洲反導系統、敘利亞局勢、阿富汗問題及伊朗核問題表達了共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