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犯罪構成理論: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主要內容簡介:中國傳統的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雖具有歷史必然性與合理性,但至今已喪失現實合理性和比較合理性。這一理論在前提、要素、結構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這些缺陷均非平面體系內的調整所能彌補。學界諸多有識之士為完善中國的犯罪構成理論所作的努力相對傳統體系雖有重大進步,但又都多少留有遺憾。通過比較英美的體系和梳理德日的體系,《犯罪構成理論: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認為德日的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的三階層體系雖不完美,卻應是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變革方向。此外,全書對四要件理論的主張者對該體系的諸多辯解、對針對三階層體系的諸種質疑也作了一一回應,並最終確定了《犯罪構成理論: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重構論主張的理念支撐、自我警示及價值依託。
作者介紹
付立慶,1976年10月生於河北,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刑法學)。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06年1月),東京大學外國人研究生(2004年10月-2005年9月)、客座研究員(2005年10月-2006年9月)。獨著:《法治的臉譜》、《法治的聲音》。合著:《刑法機制》,在《法學評論》、《法律科學》、《法學》、《法學雜誌》等出版物上單獨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另有隨筆若干見諸《法制日報》、《檢察日報》、《南方周末》等媒體。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犯罪論體系的基本概念 第一節 犯罪的含義 第二節 犯罪論體系的基本概念、功能與類型 第三節 犯罪圈的劃定及其走向——檢討中國的犯罪構成理論的巨觀願景 第四節 本章小結第二章 中國傳統犯罪論體系:缺陷之所在 第一節 前提缺陷——凌駕於犯罪構成之上的社會危害性理論 第二節 要素缺陷——犯罪客體與犯罪主體要件之反思與消解 第三節 結構缺陷之一:缺乏違法性的階層——兼論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體系地位 第四節 結構缺陷之二:缺乏責任階層——以期待可能性理論為切入點 第五節 實踐缺陷——缺乏可操作性 第六節 功能缺陷——突出保護功能,忽視保障功能 第七節 關於中國犯罪論體系的若干辯駁——針對就傳統體系的若干辯解 第八節 本章小結第三章 中國新近犯罪論體系:學說之介評 第一節 犯罪論體系改造研究的現場敘事一學說的概況及若干的界定 第二節 陳興良教授的罪體一罪責以及罪體一罪責一罪量的體系 第三節 張明楷教授的二階層的犯罪論體系 第四節 周光權教授的新三階層的犯罪論體系 第五節 曲新久教授的雙層次二元結構的犯罪論體系 第六節 黎宏教授的改良論主張——辨析、質疑與推演 第七節 張文教授的二元定罪機制及其評述 第八節 本章小結第四章 英美的犯罪論體系:有力的參照 第一節 美國犯罪論體系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英國犯罪論體系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英美犯罪論體系的主要特徵 第四節 對待英美犯罪論體系的態度 第五節 本章小結第五章 德日的犯罪論體系:歷史的考察 第一節 前貝林時代的犯罪論體系 第二節 貝林的古典犯罪論體系 第三節 邁耶的犯罪論體系:新古典體系的先行者 第四節 麥茲格的犯罪論體系:新古典體系的代表作 第五節 威爾澤爾的目的行為論及其與新古典體系的結合 第六節 羅克辛的目的理性體系及其客觀歸責理論的出籠 第七節 近現代日本犯罪論問題的立場演進——以學派之爭為線索 第八節 近現代日本犯罪論問題的具體展開二以主觀違法要素理論為中心 第九節 本章小結第六章 德日的犯罪論體系:重構的目標 第一節 三階層犯罪論體系的正面展開 第二節 重構我國犯罪構成體系的目標定位——二階層、三階層還是四階層 第三節 關於德日犯罪論體系的若干辯駁——針對就德日體系的若干批判 第四節 三階層犯罪論體系的基本面貌——結果無價值、構成要件的違法類型說和主觀違法要素的原則否定說立場 第五節 本章小結第七章 重構中國的犯罪論體系:宣言與自省 第一節 全書小結 第二節 重構論主張的宣言與自省向四要件犯罪論體系宣戰的第三槍(代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