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犯罪亞文化理論(criminalsubculturetheory)是用文化觀點解釋犯罪,特別是少年幫伙(gang)犯罪行為的一組理論的總稱。這一理論產生並主要流行於美國,但是對許多國家的犯罪學研究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其理論觀點已成為犯罪學理論的基本組成部分。歷史由來
最早提出亞文化一詞的是美國社會學家、犯罪學家艾伯特·科思(AlbertK.Cohn,1918),他在其1955年出版的《少年犯罪者:幫伙文化》一書中,第一次使用了亞文化一詞,研究了以前僅僅被作為“幫伙”而受到關注的組織,用亞文化這個概念來強調這種群體的根本不同的世界觀,這種觀念以非功利的、惡意的和否定性的少年犯罪形式表現出來。由此可見,亞文化一詞是在研究犯罪現象特別是幫伙犯罪的過程中產生的,自它產生之時起,就與犯罪結下了不解之緣。在科恩看來,犯罪活動中存在著亞文化現象,亞文化就是犯罪亞文化,犯罪(尤其是幫伙犯罪)與亞文化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兩個概念。
特徵
都有一定的內部結構、價值觀念、行為準則、團伙意識。
1、犯罪團伙的結構類型
鬆散式結構。
亞組織結構。
集團式組織結構。
2、犯罪團伙的價值觀念與行為準則
畸形的處世態度和對社會的顛倒性評價。
特定文化標記,包括特殊的語言、符號、紋飾和綽號。
犯罪團伙成員中,有兩類成員所起的作用非常特殊。一是慣犯、累犯、二是女犯。慣犯、累犯在犯罪團伙中一般起著首領、核心、骨幹的作用,是犯罪團伙的組織者、犯罪行為的策劃者和指揮者,又是犯罪意識的教唆者和犯罪技能的傳授者。因此,必須對犯罪團伙中累犯、慣犯高度重視。女犯在犯罪團伙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主要表現為煽動作用、教唆作用、誘餌作用、穩定作用。在團伙內部,有女犯成員,使團伙更具向心力和穩定性。在團伙間發生矛盾時,有女犯,更易使內部矛盾緩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