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屯

又名“遣屯”。 是由發遣犯人屯種之土地。 遣犯役滿,願留者可轉為民屯。

屯墾名。又名“遣屯”。屬於清代新疆屯田之一,存在於新疆哈密、巴里坤、烏魯木齊、昌吉、瑪納斯、烏蘇、精河、伊犁等屯墾區, 是由發遣犯人屯種之土地。始行於乾隆二十一年(1756),自哈密塔勒納沁開始,逐漸推廣。遣犯每人給地十二畝,官給籽種牛具,每年納糧六石。所攜眷屬則給地五畝自行開墾。遣犯役滿,願留者可轉為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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