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類型基金

特殊類基金包括傘型基金 保本基金 可轉換公司債基金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與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指數型基金 對沖基金

種類

傘型基金

傘型基金的組成,是基金下有一群投資於不同標的的子基金,且各子基金的管理工作均獨立進行。只要投資在任何一家子基金,即可任意轉換到另一個子基金,不需額外負擔費用。在我國,購買一家基金公司的某隻基金,可以通過基金轉換業務,把該基金轉換為該基金公司下的另一隻基金,通常不收或者收取很低的基金轉換費用。

保本基金

通過採用投資組合保險技術,保證投資者在投資到期時至少能夠獲得投資本金或一定回報的證券投資基金。

可轉換公司債基金

投資於可轉換公司債。股市低迷時可享有債券的固定利息收入;股市前景較好時,則可依當初約定的轉換條件,轉換成股票,具備“進可攻、退可守”特色。

交易所交易基金與上市開放式基金

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ETF共有5家,它們是華夏上證50ETF(510050)、易方達深100ETF(159901)、華安180ETF(510180)、華夏中小板ETF(159902)和上證紅利ETF(510880)。上市開放式基金是一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進行基金份額交易,並通過份額轉託管機制將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有機地聯繫在一起的一種新的基金運作方式。它是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一種本土化創新。

指數基金

根據投資標的——市場指數的採樣成分股及比重,來決定基金投資組合中個股的成分和比重。目標是基金淨值緊貼指數表現,完全不必考慮投資策略,只要指數成分股變更,基金經理人就跟隨變更持股比重。由於做法簡單,投資人接受度也高。指數基金有兩個大類:ETF和傳統指數基金

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原本是指一些基金,這些基金在運作上除了對投資市場的優質證券長期持有外,更結合沽空及金融衍生產品的買賣來進行對沖和減低風險。這類基金給予基金經理人充分授權和資金運用的自由度,基金的表現全賴基金經理的操盤功力,以及對有獲利潛能標的物的遠見卓識。只要是基金經理認為“有利可圖”的投資策略皆可運用,如套取長短期利率之間的利差;利用選擇權和期貨指數在匯市、債市、股市上套利。總之,任何投資策略皆可運用。這種類型的基金風險最高,在國外是專門針對高收入和風險承受能力高的人士或是機構發行的,一般不接受散戶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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