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燃氣安全閥有彈簧式和桿式兩大類。另外還有衝量式安全閥、先導式安全閥、安全切換閥、安全解壓閥、靜重式安全閥等。彈簧式安全閥主要依靠彈簧的作用力而工作,彈簧式安全閥中又有封閉和不封閉的,一般易燃、易爆或有毒的介質應選用封閉式,蒸汽或惰性氣體等可以選用不封閉式,在彈簧式安全閥中還有帶扳手和不帶扳手的。扳手的作用主要是檢查閥瓣的靈活程度,有時也可以用作手動緊急泄壓用,如圖3。槓桿式安全閥主要依靠槓桿重錘的作用力而工作,但由於槓桿式安全閥體積龐大往往限制了選用範圍。溫度較高時選用帶散熱器的安全閥。
燃氣安全閥的主要參數是排量,這個排量決定於閥座的口徑和閥瓣的開啟高度,由開啟高度不同,又分為微啟式和全啟式兩種。微啟式是指閥瓣的開啟高度為閥座喉徑的1/40~l/20。全啟式是指閥瓣的開啟高度為閥座喉徑的1/4。
選用
由操作壓力決定安全閥的公稱壓力,由操作溫度決定安全閥的使用溫度範圍,由計算出的安全閥的定壓值決定彈簧或槓桿的定壓範圍,再根據使用介質決定安全閥的材質和結構型式,再根據安全閥泄放量計算出安全閥的喉徑。以下為安全閥選用的一般規則。
(l)熱水鍋爐一般用不封閉帶扳手微啟式安全閥。
(2)蒸汽鍋爐或蒸汽管道一般用不封閉帶扳手全啟式安全閥。
(3)水等液體不可壓縮介質一般用封閉微啟式安全閥,或用安全泄放閥。
(4)高壓給水一般用封閉全啟式安全閥,如高壓給水加熱器、換熱器等。
(5)氣體等可壓縮性介質一般用封閉全啟式安全閥,如儲氣罐、氣體管道等。
(6)E級蒸汽鍋爐一般用靜重式安全閥。
(7)大口徑,大排量及高壓系統一般用脈衝式安全閥,如減溫減壓裝置、電站鍋爐等,如圖8所示。
(8)運送液化氣的火車槽車、汽車槽車、貯罐等一般用內裝式安全閥,如圖4所示。
(9)油罐頂部一般用液壓安全閥,需與呼吸閥配合使用。
(10)井下排水或天然氣管道一般用先導式安全閥,如圖6所示。
(11)液化石油氣站罐泵出口的液相回流管道上一般用安全回流閥。
(12)負壓或操作過程中可能會產生負壓的系統一般用真空負壓安全閥。
(13)背壓波動較大和有毒易燃的容器或管路系統一般用波紋管安全閥。
工作原理
安全閥在系統中起安全保護作用。當系統壓力超過規定值時,安全閥汀開,將系統中的一部分氣體排入大氣,使系統壓力不超過允許值,從而保證系統不因壓力過高而發生事故。安全閥又稱溢流閥。圖示為安全閥的幾種典型結構形式。圖a為活塞式安全閥,閥芯是一平板。氣源壓力作用在活塞A上,當壓力超過由彈簧力確定的安全值時,活塞A被頂開,一部分壓縮空氣即從閥口排入大氣;當氣源壓力低於安全值時,彈簧驅動活塞下移,關閉閥口。
操作注意事項
一、要經常保持安全閥的清潔,防止閥體彈簧等被油垢髒物秸滿或被腐蝕,防止燃氣安全閥排放管被油污或其他異物堵塞;經常檢查鉛封是否完好,防止槓桿式安全閥的重錘鬆動或被移動,防止彈簧式安全閥的調節螺絲被隨意擰動。
二、安全閥清洗完後,必須重新調試。
三、 應選用輕油類清洗安全閥。
四、調試完後初運行階段,應仔細觀察安全閥的運行情況。
五、發現安全閥有泄漏跡象時,應及時更換或檢修。禁 止用加大載荷(如過分擰緊彈簧式安全閥的調節螺絲或在槓桿式安全閥的槓桿上加掛重物等)的方法來消除泄漏。
六、定期檢查運行中的安全閥是否泄漏、卡阻及彈簧鏽蝕等不正常現象,並注意觀察調節螺套及調節圈緊定螺釘的鎖緊螺母是否有鬆動,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
七、發現安全閥有泄漏跡象時,應及時更換或檢修。禁 止用加大載荷(如過分擰緊彈簧式安全閥的調節螺絲或在槓桿式安全閥的槓桿上加掛重物等)的方法來消除泄漏。
八、安裝在室外的安全閥要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防止雨霧、塵埃、銹污等髒物侵入安全閥及排放管道,當環境低於攝氏零度時,還應採取必要的防凍措施以保證安全閥動作的可靠性。
九、對燃氣安全閥進行操作時除遵守本規程外,還應遵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ZF001-2004)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