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其主要任務是: 一、引導和組織歸僑、僑眷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做好歸僑、僑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和帶領他們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二、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廣泛團結和動員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積極為引進海外人才、資金和智力服務,促進海內外經貿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為歸僑、僑眷興辦企事業和海外僑胞來華工作服務;辦好僑聯所屬企事業。 三、參與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人民代表大會歸僑、僑眷代表人選,提名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委員人選;參與起草修訂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四、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促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實施;加強對歸僑、僑眷的法制宣傳教育;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提供政策諮詢和法律服務。 五、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繫,促進海外僑胞關係的和諧,加深鄉誼親情,鼓勵他們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處,為居住地的繁榮和發展作出貢獻,為促進我國人民與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發揮橋樑作用。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歸僑、僑眷及其社團的聯繫,支持他們為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積極宣傳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密切與台灣地區歸僑、僑眷及其社團的聯繫,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貢獻力量。 六、引導和鼓勵歸僑、僑眷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維護各族人民大團結,積極開展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海外華文教育,開展海內外文化、學術交流,協助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興辦科教文衛體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事業編制(5名 )
李乃柱、岳紅、梁衛東、吳岩、陶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