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牟平區國家稅務局

煙臺市牟平區國家稅務局,國家機關。下設城區、經濟開發區、姜格莊、玉林店、高陵等5個管理分局。

機構概況

煙臺市牟平區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牟平區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9月,由原 牟平縣稅務局分設而成,是牟平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全區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利息稅、出口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牟平區國稅局自成立以來,共獲得市局級以上榮譽稱號80多個,曾獲得“全國稅務系統紀檢監察先進集體”、“山東省文明單位”、“山東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縣(市、區)局”、“全省四五普法先進單位”等榮譽,多次被煙臺市局授予“文明建設先進縣市區局”。區局團支部獲得“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全局目前共設有7個機關科室以及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下設城區、經濟開發區、姜格莊、玉林店、高陵等5個管理分局和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管轄全區3179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其中一般納稅人962戶。2006年牟平區國稅局共組織稅收收入45778萬元,同比增長20.02%,增收7637萬元。

內設機構

辦公室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區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政策法規科(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稅政科(股)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收入核算科(股)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納稅服務科(股)組織、協調和指導稅務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徵收管理科(股)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人事教育科(股)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稅源管理一科(股)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稅源管理二科(股)指導本系統大企業納稅服務工作及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股)、檢查科(股)、案件審理科(股)、案件執行科(股)。信息中心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派出機構

城區分局負責寧海、文化街道辦及沁水工業園納稅人的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負責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宣傳和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開發區分局負責開發區、武寧、養馬島納稅人的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負責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宣傳和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姜格莊分局負責大窯、姜格莊以及重點稅源煙臺啤酒廠的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負責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宣傳和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高陵分局負責高陵、王格莊、觀水(含埠西頭)以及重點稅源楓林食品的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負責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宣傳和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玉林店分局負責玉林店、龍泉、莒格莊、水道(含劉家夼)納稅人的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負責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宣傳和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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