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教育局

(六)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 (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大學後繼續教育、民辦教育、自學考試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中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協調中央、省駐煙大中專院校與我市有關的教育工作。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編報市級教育經費的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測各縣(市、區)貫徹教育經費“ 兩個增長”的執行情況,管理委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並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
(六)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大學後繼續教育、民辦教育、自學考試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建議計劃和政策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就業分配計畫的編制和具體實施工作。
(十)組織承擔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科研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研究擬訂煙臺教育改革實驗區的有關課題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轉化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以及教育系統中外合作辦學。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工作。
(十三)協調、監督、指導全市中國小的校舍改造、勤工儉學、企業辦學工作,協助審計部門對全市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勤工儉學、企業辦學工作,協助審計部門對全市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勤工儉學收入等進行審計,負責編制教育費附加使用建議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文秘、檔案、信息、調研、宣傳、保密、保衛、督辦、計畫生育、工會、離退休幹部管理、外事、會議組織及後勤服務工作。
政工科
1.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2.指導全市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3.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研究編制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就業分配計畫並組織實施
計財科
1.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協調製訂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以及普通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的招生建議計畫
2.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有關學校的設定、撤銷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
3.制訂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教育經費管理和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教育經費“兩個增長”執行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委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事業費、專項經費和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4.指導中國小校舍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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