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焦點法
焦點法是美國C·H·赫瓦德創造的方法。也是一種典型的強制聯想法。
焦點法是以一預定事物為中心、為焦點,依次與羅列的各元素一一構成聯想點,尋求新產品、新技術、新思想的推廣套用和對某一問題的解決途徑。焦點法是根據綜合的原理,這點可以從焦點法形成的特點得出這樣的結論。焦點法的特點是與擴散思維、收斂思維、聯想思維中的強制聯想融會在一起。
焦點法的操作程式
焦點法的操作程式如下。
第一步,確定目標A (椅子)。
第二步,隨意挑選與椅子風馬牛不相及的事物B作刺激物。
第三步,列舉事物B所有屬性。
第四步。以A為焦點,強制性地把B的所有屬性與A聯繫起來產生強制聯想。
聯想的結果有的可能很荒唐,有的則有一定價值。如果郡不令人滿意,還可以就其中一種屬性,產生進一步的聯想。在使用焦點法時,每產生一個層次的聯想,就意味著突出該事物的一種屬性,如某種外f 或某種功能;類比如適當,刺激物的有用要素與目標進行重組,表象的聯結就趨於成功。
焦點法舉例
例如要研究宣傳儲蓄的;這最後必須達到的要求就是“儲蓄”,它就是“輸出”,而宣傳儲蓄的出發點卻是可以任意考慮的。假定該地常有洪水發生,那末可以考慮把“洪水”列為宣傳儲蓄的出發點,即“輸入”,然後先從“輸入”這方面入手進行自由聯想,想出來的辦法或思路要儘量和“輸出”聯繫起來,如果聯繫上,就改從“輸出”這個角度倒過去自“輸入”那方面去聯想。這樣反覆幾次強制聯想,然後把聯繫得上的關係全部匯集起來,再從中選擇可用的東西,例如上例“洪水”同“儲蓄”的關係可以作這樣聯想:洪水→房屋被淹→房屋家具損壞→房屋家具需要修理或新購→需要有錢支付修理與購買的開支→有備不發愁→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