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
1949年稱蔡溪鄉,1950年10月蔡溪鄉分出部分村建立焦灘鄉。同年11月建立鄉政府。1956年兩鄉合併與王村口鄉的塘坑村併入蔡溪鄉,1961年7月稱蔡溪公社。1983年4月,從蔡溪公社分出部分行政村新建焦灘鄉公社。同年9月稱焦灘鄉。1992年“撤、擴、並”後境界穩定。所轄行政村是:沿上村、尖婁村、龍頭坑村、下蓬村、焦灘村、上蓬村、蔡口村、獨山村、格路口村、塘坑村、大橫崗村。
經濟發展
2003年焦灘鄉新發展茶葉基地30公頃,改造茶園20.7公頃,焦灘鄉茶園面積達161.7公頃。茶葉產量達102噸,總產值達360萬元,產量和產值分別比2002年增長了45.7%和34%,茶葉產值已經占了農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一以上。2004年生豬飼料量0.48萬頭,戶均4.8頭,人均1.4頭,畜牧業 產值達151萬元,人均451元。至2003年焦灘鄉有各類企業6家,實現工業總產值1871萬元,比2002年增長了3%。2004年財政稅收收入17萬元,完成縣下達任務124%。2004年工業總產值2024萬元,農業總產值1363萬元,農民人均收入2133元。2009年,全鄉水田114.9公頃,糧食總產量1052噸,茶園總面積1812畝,茶葉產量達289噸,總產值460萬元。茶葉產值已占農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一以上。2009年,全鄉農業總產值達2244萬元。林業面積占土地面積的78.2%,有用材林、經濟林、竹林。
改革開放以來,焦灘鄉的各項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自1998年年以來,焦灘鄉適齡兒童入學率達100%,在校生鞏固率達100%。2002年通過了市教育強鄉的驗收。2003年,開始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焦灘鄉收繳醫療保險金5.376萬元,農民參保率達83%以上。1995年,焦灘鄉政府安裝程控電話以來,逐漸在各村安裝程控電話,至2003年開通了前山片五個村133、139移動機站,實現了村村通程控電話或行動電話,電話裝機達275部。至2003年完成尖石婁、焦灘、蔡口、上蓬四個村的村內道路硬化。完成下蓬、沿上兩個行政村機耕路的銜接工程和獨山村渡船頭的機耕路,爭取上級部門支持澆築了焦灘村至五十步自然村1.7公里的過境公路。安裝和整改了上蓬村、塘坑村、格路口村、蔡口村、焦灘村的自來水解決了270戶940人的吃水問題。實施格路口村開田項目,新增農田7畝左右。在基礎設施建設,2003年焦灘鄉全年累計投入資金130多萬元,明顯的改善了焦灘鄉的生存環境,生活環境。
2011年,我鄉完成工業經濟總產值3638.7萬元,農業總產值2670.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7509元,分別較2006年增長42.26%、92.26%和174.25%。
1、農業農村經濟快速增長。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全面落實支農惠農政策,農業農村經濟快速增長。2011年,我鄉農業農村經濟總收入是2006年的3倍。農村集體收入翻了一番。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刺激了勞務經濟的發展,長年外出務工經商達748人,年收入557.32萬元,來料加工得以快速發展,農民非農收入比例增大。積極爭取上級支農資金,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成效顯著。
2、農民增收工程百花齊放。大力發展農業開發項目,做大農業主導產業,努力做好庫區民眾增收文章。五年來,我鄉農業主導產業茶葉面積從2006年3444畝增加到2011年的5765畝,加快推進生態茶葉基地培育,以鄉農業龍頭企業龍峰茶業有限公司為依託,在塘坑蟠龍村、蔡口村和上蓬村建立生態茶葉基地,全鄉茶產業年產值近1400萬元。積極發展毛竹、厚朴、板栗、油茶等經濟作物,成立了焦灘鄉油茶合作社,促進原生態油茶基地良性發展。大力發展休閒旅遊業,深入挖掘獨山文化,進一步保護與開發獨山古寨;整合焦灘村農家樂專業村、舊村改造、潔淨鄉村等項目,焦灘魚頭一條街初具規模,品牌效應不斷顯現。據不完全統計,焦灘魚頭一條街年接待遊客5萬餘人,實現營業收入400餘萬元;格路口農家樂專業村建設深入推進。農民增收工程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大好局面。農民人均純收入從2006年2738元增至2011年7509元,年均遞增22%以上。
3、重點工程項目全面推進。五年來,我們不遺餘力、千方百計地抓好各項重點工程建設。發揮焦灘鄉的水利優勢,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先後引進資金2個億,全心全力做好政策處理工作,省級重點工程—蟠龍電站工程建設順利推進;沿上村226畝的土地整理開發項目總投資405.8萬元,工程形象進度達60%。
(二)基礎設施建設大步前進
1、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認真實施了“石王公路”二期工程,最佳化了焦灘鄉的區位條件;積極爭取政策,先後實施各行政村的路面硬化工程,完成了全鄉3個行政村的康莊工程建設;完成了全鄉農村電網改造工程;全鄉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實現了村村通;數位化電視改造工程積極推進。
2、鄉村面貌煥然一新。五年來,全鄉建設了3個居民小區,即格路口小區、槽對嶺小區以及蔡口小區。全鄉有500多戶農戶進行了危房改造,居住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以美化、淨化、綠化、亮化為主要內容的新農村建設和村莊整治工程得到大力推進,先後實現省級提升建設村驗收達標2個,縣級整治村驗收達標驗收達標2個,農村污水處理村驗收達標1個,小康村驗收達標5個。
3、村級辦公環境明顯改觀。2006年以來,我鄉原7個行政村建成了辦公場所。尤其是村規模調整以後,鄉政府想盡一切辦法幫助、支持村兩委添加各類辦公設備,徹底改變了過去村級辦公場所破舊、辦公條件落後的局面,目前全鄉各行政村的辦公環境得到了明顯改觀。
(三)社會民生事業大力發展
1、民生工程紮實推進。始終堅持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讓人民民眾享受到更多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和現代文明的成果。認真落實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各項政策,近年來,開展各類實用技術培訓900多人次,實施就業引導性培訓500多人次,農民職業技能培訓400多人次。不斷推進社保工作,五年來,共發放春夏荒、冬令救濟等民政救濟另時款項313餘人次32萬餘元,開展困難人員醫療救助267戶23.2萬元,有37戶列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特色農村
獨山村位於遂昌縣西南,距縣城48公里,北距焦灘鄉政府所在地3公里,南至王村口8公里,村西面對天馬山。幾百年來,獨山村的古代典型建築得到了有效保護,整個村莊仍保持著古色古香的風貌,享有“明代一條街”之稱。村中始建於明代,清康熙重修的葉氏宗祠及葆守祠(小葉祠),明正流九年(1444)朱叔明置古井,隆慶元年(1967)建古井、未名古井。明嘉靖二十年(1541)葉憲建的南北寨牆及寨門、隆慶三年(1569)建的石牌坊、天馬山“棲靈岩”摩崖,清初建財神廟(小憩園)等九處古建築。縣政府於1987年10月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被省人民政府首批公布為省級文化保護名村。
信訪制度
2008年以來,焦灘鄉不斷創新信訪舉措,著力打造“親情接待、無限服務”信訪品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創新四項信訪工作制度。第一,創新執行接待員制度。即在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確定專人負責,全權處理一切信訪事項,便於明確職責。第二,創新說理諮詢會制度。召開由鄉信訪辦或村(居)委會、責任人、信訪人等多方面人員參加的會議,現場就反映的信訪事項進行溝 通。第三,創新跟進督察制度。即對民眾反映的信訪事項跟蹤督辦,確保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結果。對上訪反映的信訪事項責任比較清楚的、能立即答覆的現場答覆,對於不能答覆的,立即聯繫相關部門;對於正在辦理中的信訪事項,始終與承辦單位、承辦人、信訪人各方保持聯繫,便於及時掌握和傳遞信息,加強督辦。第四,創新調度會制度。即每月15日召開信訪工作例會,對信訪事項進行公開“會診”,監督承辦單位或者責任單位是否組織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深化“一卡二室三公開四上牆”制度。即提供“親情接待,無限服務”聯繫卡;設立辦公室和專門的信訪接訪室,保持接訪場所環境衛生整潔;做到信訪幹部“姓名、職務、監督電話”三公開,自覺接受監督;親情接待工作要求、無限服務標準、執行接待員制度、跟進督察制度四上牆。
在實施過程中,焦灘鄉著力體現“人性化”,著力解決民眾關心的實際問題,信訪人採用電話、書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反映問題的局面正在逐漸形成。焦灘鄉的信訪部門及信訪幹部無一因工作態度、方式方法等受到信訪人的投訴,較好地扭轉了信訪部門被動辦案的局面,並有效地樹立了信訪部門、信訪工作人員的威信。截止2008年,焦灘鄉接待信訪件2件,焦灘鄉信訪量同比下降67%,已解決2件,結案率達100%。
招商引資
了加快“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積極吸引外部資金來我縣投資農業項目,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招商引資的範圍與辦法
1、對外招商範圍:種養殖業項目;農副產品加工項目(不含資源消耗型項 目);農產品交易市場項目;水資源開發項目等。
2、鼓勵新建農產品基地。協助開發用地、土地流轉等問題的落實;優先立項作為上級扶持項目申報;新建農產品基地500畝以上並達到每畝投資1500元以上的,每畝一次性補助200元;基地內機耕路主幹道給予一定補助。
3、新辦常年存欄豬500頭以上、羊500隻以上、禽10000羽以上的,每個養殖場一次性補助1萬元。
4、新發展網箱養殖名特優魚類50隻網箱以上,且單個網箱面積平均10平方米以上的,每隻網箱一次性補助100元。
三、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扶持政策
6、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土地可以以出讓、租賃等方式供給,土地使用權按成本價出讓。
7、新辦企業自投產年度起三年內所得稅全免,上交的其他財政收入(增值稅)留縣部分50%獎勵給企業。
8、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投資,下同)5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貼息;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10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5%給予貼息。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貼息。單廠(公司)年固定資產投資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
9、年銷售收入首次達300萬元的,獎勵企業2萬元;達500萬元的,獎勵企業5萬元;達1000萬元的,獎勵企業8萬元。(超1000萬元以上的執行工業發展政策)
10、加工企業與農戶直接開展訂單生產,基地面積500畝以上的每畝獎勵10元。
11、獲得“省級農業龍頭”稱號的企業,自認定之年起,上交的財政收入(增值稅、所得稅)留縣部分連續三年50%獎勵給企業。
12、企業產品獲得省級“綠色農產品”的獎勵1萬元,獲得國家級“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獎勵2萬元。
四、獎勵措施
13、引進、介紹、推薦縣外國內資金到我縣發展農業項目的,按其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引進、介紹、推薦國(境)外資金到我縣發展農業項目的,按其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
14、鼓勵外來資金投資水資源項目,原則上按縣政府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標或協定招商,實行“一企一議”制。
15、外來資金創辦的農產品交易市場項目,政府予以特別立項扶持,實行“一企一議”。
16、本政策2003年1月1日起實行,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