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次數博弈

博弈被重複一個無限的次數稱為無限次數博弈。

這種情況下,每個參與人不知道博弈會在什麼時候停止,誰都考慮為自己留後路。此種博弈中妥協會比較多,信譽也比較好。

在這種博弈條件下,參與者可以達到合作,由於雙方可以採用報復機制來威懾背叛者,背叛的代價使參與者只能選擇合作,從而實現有效合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反映了信譽的重要性,大家都願意和口碑好,信譽高的人做生意,從而形成良性循環。如果大家都採用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方法,抱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想法過一天是一天,而不注重信譽,那么市場經濟就達不到所謂“看不見的手”期望的那種帕累托最優狀態。

特徵

無限次重複博弈是不存在可作為最後一階段的最後一次博弈,這使得普通的逆推歸納法無法直接運用。同時,分析無限次重複博弈沒有合適的判斷依據,其原因有二:無限次重複博弈的階段得益總和在很多情況下都趨於無窮大;無限次重複博弈在現實中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種情況在現實中難以實現,可以用有限次重複博弈中的無確定結束時間的模型來模擬。

與有限區別

無限次重複博弈沒有結束重複的確定時間。在有限次重複博弈中,存在最後一次正是破壞重複博弈中局中人利益和行為的相互制約關係,使重複博弈無法實現更高效率均衡的關鍵問題。

無限次重複博弈不能忽視不同時間得益的價值差異和貼現問題,必須考慮後一期得益的貼現係數,對局中人和博弈均衡的分析必須以平均得益或總得益的現值為根據。

無限次重複博弈與有限次重複博弈的共同點:試圖“合作”和懲罰“不合作”是實現理想均衡的關鍵,是構造高效率均衡戰略的核心構件。

無限次重複博弈是指同一個博弈被無限次重複多次。在無限次重複博弈中,對於任何一個參與者的欺騙和違約行為,其他參與者總會有機會給予報復。

由於在無限次重複博弈中,報復的機會總是存在的,如不再與其合作。這樣一來,違約或欺騙方會遭受長期的慘重損失,因此每個參與者都不會採取違約或欺騙的行為,囚犯困境合作的均衡解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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