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基本原則
無線電頻譜是一種寶貴的自然資源,為人類所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無線電頻譜資源屬國家所有”。《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家對無線電頻譜實行統一規劃、合理開發、科學管理、有償使用的原則”。
1、統一規劃。統一規劃是指由國家無線電管理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整個無線電頻率從巨觀上做出統一部署和長遠規劃。這種部署和規劃主要是根據各種無線電業務的特點和需要,在國際電聯總的要求下,劃分頻段,分配頻率,使其在各種無線電業務開展中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2、合理開發。合理開發主要是指研究和開發尚未使用的無線電頻段,增加頻譜容量,同時,努力研究推廣和使用新技術,使現有無線電頻率得以充分套用。
3、科學管理。頻譜管理是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無線電管理機構的重要任務。只有科學管理,才能保障無線電頻譜資源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才能保障各類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
4、有償使用。頻譜資源是一種有限的自然資源,國家對自然資源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任何人要使用國家資源,都應該交納一定的費用。收費體現了國家對頻譜資源的所有權,並表明了使用者在一定條件下取得國家允許使用頻率的合法性。
管理內容
無線電頻率的管理工作是一項行政、科學和技術手段相結合的管理。目的是保證無線電通信設備不產生有害干擾,使設備有效地工作。它的目標是使頻譜發揮最大效益而干擾最小。一言概之,頻率管理就是能有調理地管理和使用無線電頻率的全過程。
主要包括:
1、無線電頻率劃分。根據無線電設備特性、技術要求、業務功能的不同,分配給予不同頻段的頻率進行使用。
2、無線電頻率協調。把頻率通過協調的手段支配給某種業務和系統,並保證各種業務和系統間的兼容性。
無線電頻率管理是一個內涵豐富的科學綜合體。除此之外,它還包括了對使用頻率的台站的管理,對衛星軌道資源和頻率的管理,對研製、生產、進口和銷售的使用無線電頻率的設備的電磁兼容技術指標的管理。還有對本身不使用無線電頻率,但會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用頻裝備的選址定點和有害干擾輻射的管理等等 。
存在的問題
1、目前某些頻段劃分尚不夠合理,或是尚沒有找到用來解決頻率間相互干擾問題的辦法。
2、電磁環境方面尚存在諸多問題。
3、頻率資源短缺 。
管理新動向
1、採用高效頻譜利用技術解決頻譜資源緊缺問題。
2、採用有嘗化、多樣化、市場化的分配策略。
3、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加強對已售頻譜利用率的監督,與市場機制結合,共同建立更有效的頻譜使用的激勵和懲罰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