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避讓

無憂避讓

無憂避讓,是深圳市交警局與急救中心建立的交通制度,就是對不避讓救護車的社會車輛進行處罰,同時對因避讓救護車而違法的車輛採取免罰制度。“無憂避讓”絕非一勞永逸之舉,處罰不是目的,關鍵是通過制度“硬約束”喚醒公眾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意識,樹立對生命的敬畏,不占生命通道,主動給救護車“讓道”,人命大於天,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由來

無憂避無憂避
深圳市交警局2014年5月協同急救中心建立了“無憂避讓”制度,開展了對不依法避讓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同時對因避讓救護車而違法的車輛採取免罰制度。7月28日公布“無憂避讓”實施一年多以來的實施情況,共查處未依法避讓的違法行為532宗,記錄主動避讓的車輛約2500餘輛。

通過近一年的實踐,2500餘輛機動車由於主動避讓免於受罰,而應當避讓卻未避讓的532輛機動車受到處罰。讓守法者無憂,讓冷漠者受罰,體現的是一種至高無上的人本主義精神,“生命至上”的理念在深圳“無憂避讓”制度中得以進一步的提升和升華。

背景

雖然在法律法規上救護車享有優先行駛權,但是真正實行起來並不容易,在我國救護車並未受到人們的敬畏,也未能完全享受到法律賜予的“特權”。各地曝光救護車被堵在路上,導致病人無法得到及時搶救的悲劇時有發生。比如,北京發生了一輛急救車被堵致傷者死亡的事件,一段3公里的路程,救護車卻走了40分鐘。雖然一路上遇堵鳴笛,卻鮮有車避讓,使傷者延誤了最佳救援時間死亡;一輛120救護車載著數天高燒不退的3歲女童,120救護車爭分奪秒,眼看著到了醫院門口,卻被車輛包圍在路口,最終,孩子送到醫院後因搶救無效死亡。

不得不說,救護車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密切相關,生命通道的暢通,是贏得搶救時間的保障,急救車早一分鐘到達,或許患者就多一分生的希望。生活中的占道、不讓道事件頻發,究其原因,除了城市道路建設不規範、道路擁堵嚴重之外,也與部分市民素質偏低、遵守交通法規意識淡薄等有關。還有,對“社會車輛必須為救護車讓行”等法律法規不能嚴格執行。

效果

無憂避讓無憂避讓
深圳首推“無憂避讓”制度,“生命至上”、“柔性執法”的制度安排被多方寄予厚望,也被眾多民眾紛紛予以點讚,但也不乏質疑的聲音,比如為避讓各類急救車會不會導致城市交通秩序的混亂。再比如有的機動車為避讓急救車而發生交通傷亡事故是否值得,等等,在民眾的期望和質疑聲中,深圳“無憂避讓”制度運行一年多來,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據該市交管部門統計:“在實際運行中,絕大多數機動車駕駛人都能主動避讓,避讓率達到了95%以上”。枯燥的數字背後是處於危急之中的生命、財物得到第一時間的救援,是“生命通道”在城市中的暢通無阻,其實這也是“無憂避讓”制度的價值之所在。

實際上,漠視生命的駕駛人只會是極少部分,大多數受罰的司機要么尚未養成主動為急救車避讓的習慣,要么壓根兒就不清楚到底該怎么給急救車避讓,即缺乏相關知識和無相關技能,這就需要強化教育、硬性灌輸,而於交通管理者而言,利用法律的、經濟的手段予以處罰、懲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手段,讓以“生命關愛”為本的“無憂避讓”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免除因避讓而造成的交通違章當然必要,但對無視制度要求,我行我素者予以懲處也是制度的剛性之必然要求,正如“酒駕入刑”一樣,當制度的剛性在社會產生普遍的威懾性,“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會真正內化為多數民眾的自覺。

“無憂避讓”讓權利各歸其位,應廣而告之,成為制度新常態。一來不避讓救護車必將遭到重罰,提高了“不避讓救護車”的違法成本;二來,如果社會車輛因避讓救護車導致交通違法的行為,交通部門也會免除處罰。可以說,有法必行、令行禁止,讓各種權利各安其位,既彰顯了行動暢通生命通道、尊重生命權利的內涵,也體現了利用法治手段管理交通的成果。

評價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深圳“無憂避讓”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效,也是行政管理“人性化”操作的一個範本,關愛所在城市的同時無疑也為其他地方出台類似政策提供的一個示範、一個標桿。對此,深圳市不滿足於現狀、不沾沾自滿,而是錙銖必較,不放過任何一個制度外的逍遙者,不讓剛性的制度在個別人面前淪為白紙,532名被罰司機就是最好的見證,這實質上也推動“無憂避讓”制度在民眾中進一步入腦、入心、入行和落地生根。

建議

、政府部門也要不斷改善交通環境,最佳化暢通生命通道,廣泛宣傳,建立起駕駛員避讓救護車的習慣做法,讓避讓成為自我規範和行為自覺,讓給生命通道讓路應是每個人的基本遵循,提高社會車輛避讓意識,培育一種彼此認同並遵守的交通道德文明。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