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審計(Auditing for Invisible Assets),主要審查無形資產是否存在、有無虛構,購入是
否合法,入賬價值是否正確,是否按照國家法規及契約協定或已批覆的企業申請書的規定期限及有效使用年限分期攤銷,攤銷數額的計算是否正確;審查無形資產的轉讓是否合規,注意轉讓或出售作價價格是否合理,其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賬務處理是否正確。注意以無形資產作價對外投資,其作價是否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無形資產審計是屬於經濟效益審計的範疇,審計的目的是促進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的開發與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對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及管理機制的形成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目標
①確定無形資產是否存在;
②確定無形資產是否歸被審計單位所有;
③確定無形資產增減變動及其攤銷的記錄是否完整;
④確定無形資產的攤銷政策是否恰當;
⑤確定無形資產的年末餘額是否正確;
⑥確定無形資產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程式
①獲取或編制無形資產明細表,覆核其加計數是否準確,並與明細帳和總帳餘額核對相符。
②獲取有關檔案、資料,檢查無形資產的構成內容和計價依據。
③檢查以接受投資或購入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是否分別與驗資報告及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或契約協定等證明檔案一致,檢查取得無形資產的法律程式是否完備。
④檢查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覆核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及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⑤驗明無形資產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
測試
(一)內部控制制度
無形資產的外購和自創要經過授權和批准,並取得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符合性測試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發放調查問卷以及抽查無形資產會計記錄等方法,了解被審計單位無形資產的增減是否經過適當的授權,是否對無形資產的構成內容進行必要的審核,資本化和費用化及攤銷期限的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對無形資產的價值進行監控,有關會計處理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意義
形資產審計是屬於經濟效益審計的範疇。無形資產審計目的是促進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的開發與管理,提升企業競 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一、無形資產審計的必要性
(一)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 雖然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來臨,但是中國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戰略價值仍然認識不足。可以說企業在無形資產方面的競爭決定著企業的興衰存亡,這正是眾多西方大公司視21世紀為無形資產世紀的原因。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既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又是應對中國入世後更加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的有利武器。
(二)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的形成 中國企業關於無形資產管理的問題客觀存在,企業權益受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企業還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進行無形資產審計,以督促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制定適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無形資產管理機制,企業切實加強無形資產保護、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已顯得愈來愈迫切。中國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必須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內在要求,這也是無形資產管理的核心思想和靈魂。
(三)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以人為本”的觀念的形成,現在大多數企業依然存在重視物資、資金,不重視人的觀念。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管理層及企業員工觀念的轉變,促使其認識到,知識經濟條件下人才資源必然超越資本資源、人力資源將成為企業諸資源中的主導力量,企業應將“以物為中心”的管理機制轉變為“以人為本”的管理機制。因為創造企業有形資產的是人,創造企業無形資產的也是人,是用最新的科學技術知識和管理知識武裝起來的人,充分發揮和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企業就可擁有不斷創造出新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能力,這本身就是最寶貴的資產。否則,企業的現有無形資產也將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逐漸貶值,直至喪失全部市場價值。無形資產審計可以提醒中國企業,人類又一次處在科學技術大飛躍的前夜,忽視無形資產的創立、利用和保護的企業必將被歷史潮流所淘汰。
特點
無形資產審計的特點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但可以使所有者獲得高額收益或超額利潤的長期資產,主要包括專利、專有技術等智慧財產權類,契約、契約等權利類,外界關係協作網路等公共關係類,企業名稱、信譽、商譽等四類資產。上述無形資產具有以下特點:
(一)無形性。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不同,它沒有物質實體形態,無形資產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可以在較長時間內被使用。中國很多企業管理者仍未認識到無形資產的戰略價值。無形資產的價值很難單獨表現出來,常通過有形資產來體現。如企業推出一兩個新產品並不難,但若能隨著市場需求的變化,能夠不斷地推出適銷新產品,就必須擁有永續創新能力。而這種能力實質上就是一種無形資產,是無法從市場上買到的,它是企業機制、文化、戰略、資源等要素長期磨合的結果。
(二)獨占性。無形資產實質上是企業耗費的回報,因此企業對其擁有獨占權,這種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使得企業能夠獨自享有無形資產帶來的各種利益。如特許經營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任何其他企業未經同意都不準使用,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它們都受到各國法律的保護,企業應充分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權益。
(三)高收益性。無形資產的高收益性是由於企業具有獨家壟斷的優勢。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企業一旦掌握了核心技術、獨特生產工藝或配方,就會形成競爭優勢,從而給企業帶來超額利潤。
實質性測試
審計人員首先應該獲取或編制無形資產明細表,取得有關無形資產原始價值、賬面價值、取得日期及攤銷期限等資料。
1.無形資產的形成是否正確。
無形資產形成的途徑主要有三條:購入、自創和投資轉入。由於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所以對無形資產形成真實性的審查主要集中在無形資產有關原始憑證和證明檔案上。對於外購的無形資產,審計人員可以審查交易雙方簽定的轉讓契約、支付憑證等。對於自製形成的無形資產要注意審查企業有關原始支付憑證和會計賬簿。審計人員應注意被審計單位對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劃分以及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是否正確。
2.無形資產的轉讓是否正確。
3.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是否正確。
審查時,首先應注意無形資產投資的作價是否合理,有無過高或過低的情況。其次,應注意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4.無形資產的攤銷是否正確。
對無形資產攤銷進行審查時,應注意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否正確。其次,應注意無形資產攤銷數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最後,應注意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注意事項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作為資產構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其對經濟發展的巨大影響與作用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無形資產審計是屬於經濟效益審計的範疇,審計的目的是促進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的開發與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對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及管理機制的形成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
在對無形資產進行審查時,首先要審查確認各種無形資產的計價是否正確,檢查以接受投資或購入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是否分別與驗資報告及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或契約協定等證明檔案一致,以確保無形資產入帳價值的準確性,同時驗明無形資產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其次,要審查確認各種無形資產的增減變動是否合理、合規,有無認為調整其價值的行為出現;第三要審查確認各種無形資產的攤消期及攤消辦法是否合法,覆核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是否正確,有無違反規定亂攤或不攤的行為;第四要審查各種無形資產的帳務處理是否正確,有無亂用帳戶及相互混淆的行為發生等。
必要性
(一)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
雖然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來臨,但是中國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戰略價值仍然認識不足。可以說企業在無形資產方面的競爭決定著企業的興衰存亡,這正是眾多西方大公司視21世紀為無形資產世紀的原因。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既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又是應對中國入世後更加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的有利武器。
(二)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的形成
中國企業關於無形資產管理的問題客觀存在,企業權益受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企業還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進行無形資產審計,以督促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制定適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無形資產管理機制,企業切實加強無形資產保護、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已顯得愈來愈迫切。中國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必須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內在要求,這也是無形資產管理的核心思想和靈魂。
(三)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以人為本”的觀念的形成
現在大多數企業依然存在重視物資、資金,不重視人的觀念。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管理層及企業員工觀念的轉變,促使其認識到,知識經濟條件下人才資源必然超越資本資源、人力資源將成為企業諸資源中的主導力量,企業應將“以物為中心”的管理機制轉變為“以人為本”的管理機制。因為創造企業有形資產的是人,創造企業無形資產的也是人,是用最新的科學技術知識和管理知識武裝起來的人,充分發揮和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企業就可擁有不斷創造出新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能力,這本身就是最寶貴的資產。否則,企業的現有無形資產也將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逐漸貶值,直至喪失全部市場價值。無形資產審計可以提醒中國企業,人類今天又一次處在科學技術大飛躍的前夜,忽視無形資產的創立、利用和保護的企業必將被歷史潮流所淘汰。
內容
(一)無形資產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二)企業研究開發與產業化經費審計
(三)企業與外部無形資產聯合開發審計
(四)企業內部無形資產聯合開發審計
(五)企業信息網路管理審計
(六)企業人才激勵創新機制審計
(七)企業專利產業化制約因素審計
(八)企業運用專利檢索情況審計
(九)企業依法維護經濟權益情況審計
(十)企業學習培訓情況審計
界定
無形資產是指存在於企業之中、為用於商品或勞務的生產、供應、出租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資產。這種資產具有無實物形態、可辯認性和非貨幣性之特點,且具有成為企業獲取經濟利益資源的可能性。然而作為審計對象,在接受審鑒時,上述界定無法滿足審計判斷的要求,尚需加以相應限定。
(一)無形資產可作為審計立項的判斷
一些無形資產往往會以實物為載體,例如經營許可之於企業,專利權之於產品,以及磁碟中存在的計算機軟體程式等,都是無形資產以實物為載體的典型形式。判定一項是包含有無形資產的有形資產,還是一項單純獨立的無形資產而構成審計對象,應以評價無形資產在某項資產中存在狀況、是否直接影響企業正常經營及其影響程式為依據。如果一項有形資產因為包含的無形資產失去作用,並因此而影響未來經濟利益的實現,那么存在於這種狀態下的無形資產就不能作為單獨立項的審計對象實施審計。凡能夠單獨立項接受審計的無形資產,必須是那些具有載體的、依附性程度很低但通用程度較高的無形資產,如適應系列產品的專有技術、通用軟體程式等。只有這樣限定,才能滿足審計立項對那些能夠獨立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無形資產實施審計的要求。
(二)能夠審計立項的無形資產必須是可交易者
在健全的市場經濟中,無形資產與其他實物資產一樣均可以成為交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的無形資產不僅是轉讓方持有並控制的,而且還須滿足可辨認、非貨幣的條件。對由於交易而需要審計的無形資產應注重辨別。
1.交易方式對無形資產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出租、出售、交換等方式進行無形資產的交易,其渠道可以是單獨獲得,也可以作為企業合併的一部分,或以政府補助的形式獲得,例如單獨獲得的專利權、著作權,合併時獲取的商標權、識別性標記權,政府支持的土地使用權、專營權等。在這裡,可交易的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可辨認性特徵,否則就無法將該項資產立項實施審計。可辨認性要求交易中的無形資產要與商譽區別開來。區分的辦法是看購買者在支付預期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時,需要判明:是由於購入各項資產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還是由於單項資產(可辨認性資產)作用的結果。有時還可按其他方式辨認,例如無形資產被納入一組資產之中作為交易的對象,如果其中包括了某項法定權利的轉移,如能夠提供設計權、軟體權、專有技術所有權等法律性檔案的,則可判定該資產是可辨認的,反之則是非可辨認的。當然,如果資產可清晰地辨認,並可判定能夠產生未來經濟利益者,那么該資產也屬於可辨認的資產。如企業出於自身發展考慮而創造法定權利,追求未來經濟利益而在企業內部編制軟體程式,把握經營決策等。
2.交易成本對無形資產的影響
關於無形資產的計量問題,按照國際慣例,對無形資產應以初始成本進行計量,且對該成本能夠進行可靠的計量。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格(包含進口稅不能退還購進稅)、可直接歸屬於使無形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支出,如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在進行具體的審計判斷時應認定:內部生成的無形資產成本是否要包括可直接歸屬或以合理、一致為基礎分攤於該資產,並使其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所有支出。如生成該資產時使用或消耗的材料及勞務費支出,直接參與生成人員的薪金及與雇員有關的成本;直接歸屬於該資產的註冊費;固定資產折舊、保險費和租金的分攤及利息。然而下述各項不能構成成本:不能直接歸屬於使無形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其他一般性間接費用;可清晰辨認的無效和初始運作損失以及其支出。
3.政府優惠條件下的成本計量
以政府補助形式或免費、或僅作為支付名義對價的方式獲得的無形資產,如礦業權、機場著陸權、進口許可證或配額等限制性資源權利,在審計確認時應將成本價值以兩種方式進行判定,一種是以相應的公允價值進行初級確認;另一種是以名義金額加上可直接歸屬於使該無形資產能夠達到預期使用狀態時所需支付。
4.不可作為無形資產審計立項的限定條件
應當明確,企業內部產生的商譽不能確認為資產。因為,在交易的背景下,企業有可能為獲取未來經濟利益而發生預期支付,然而如果這類支付不能滿足可辨認資產的要求,只是作為商譽的成本(即代價)而無法進行可靠的計量,因而商譽不能作為資產立項接受審計,那么與商譽相同的企業內部生成的商標、刊頭、報刊名、客戶名單、銷售網、專家網等與商譽類似的項目,也不應確認為審計項目。
5.研究開發中的無形資產
對處於研究開發階段的無形資產立項審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雖然處於開發時期,但目的就是為了使用、銷售,且在技術上已經有保證,企業亦持有輸出或銷售該種資產的證據者;有能夠證明企業內部使用的有用性的證據者;有能夠表明該項資產已經得到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保證與支持的證據者。除此之外,處於研究時期發生的支出不能作為無形資產審計項目加以確認。區分的標誌是看處於研究階段的支出是否能與將來可能會產生的經濟利益相聯繫,如為獲取新知識而開展的培訓活動的支出,為尋找材料、設備、產品、工序或勞務替代品而進行研究、配製、設計的支出等,由於這種支出常具有間斷性或無法區分開支項目的特點,且無明確的技術保障與財務支持證據(即處於研究的初始狀態),因而不能確認為成本而進行審計立項。
6.應在合併中獲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的確認
在企業購買合併中獲得的無形資產,其成本構成應以購買日相應的公允價值作為立項。
審計判斷
無形資產價值量的審計判斷
應該看到,無形資產自身價值量的形成與其可為企業帶來的未來超額利潤的價值量是不等的。前者是獲取時的支付代價,後者全憑與未來可能的狀況相聯繫而與所支付成本無直接關係。然而成本支出卻是謀求利益的必要條件和關鍵所在。國際慣例就是將無形資產成本部分作為鑑證對象的,因為這符合會計謹慎性原則。因此無形資產價值量的狀況審計判斷應基於上述限定。
(一)初始確認時的計量方式選擇
無形資產初始計量內容已經明確,然而需要進一步探討經過確認內容後計量方式的選擇。國際上有通用的兩種方法可供選擇:一是無形資產應以公允價值減去隨後發生的累計攤銷額的餘額入賬;再是以其初始構成的價值量減除累計攤銷額後的餘額入賬。前者也稱重估價入賬方法。
(二)攤銷期間的限定
攤銷期間是考察無形資產價值轉移的時間限定,在一定的時間限定內無形資產的價值量(即確認成本)應系統地被攤銷。這裡有兩點需要進一步限定:一是攤銷的起始點的確定。有關國際檔案規定,無形資產應在其所利用之日起進入攤銷期。可利用之日可以理解為前述成本確認完成之日。二是攤銷期限的確定。這一點要受下述因素的影響,第一,企業對無形資產預期使用情況的估計;第二,無形資產通常的生產(經濟)壽命周期;第三,新技術工藝等方面的改進對無形資產的影響而形成的無形損耗程度;第四,由無形資產影響的行業經營的穩定性、產品的市場需求的變化;第五,現實的或潛在的競爭者預期採取的行動;第六,對無形資產及其使用的法律控制期限。一般講,攤銷期間的長短不是硬性規定的。如果無形資產可獲取的經濟利益是通過法定權利而取得的,那么該項資產的攤銷期間一般不能超過這個法定權利所確定的期限。
(三)攤銷方法的限定
攤銷方法的判定應該遵循能夠反映企業消耗無形資產的狀況與方式的原則。一般採用直線法,每期計提的攤銷額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此外,國際上還允許使用金額遞減法和生產總量法。攤銷的金額應在殘值確定為零之後確定。應當指出,通常情況下,攤銷額的確定是以假定無形資產具有足以產生出能夠補償自身成本的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為基礎的。然而這種假定的可實現性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至少在每個財務年度末都要針對攤銷進行檢查確認,即進行賬面金額的減值測試,這種做法要在我國實行,還須與有關方面磋商。
(四)報廢和處置限定
無形資產允許報廢和處置。在處置時應明確認定終止價值,並從相關報表中予以剔除。對於因為無形資產的報廢或處置而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允許將其在損益表中確認為收益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