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
(1)豬場應建在地勢較高、空氣乾燥、水源充足、排水良好、有利於疫病防治的地方,場址用地應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豬場周圍3公里無畜禽屠宰場、畜產品加工廠、大型化工廠、醫院及其他污染源,距離交通幹線1公里以上。
(2)豬場總占地面積按年出欄一頭育肥豬2.5~4.0平方米計算。
引種
(1)種豬應從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並有《種豬質量合格證》、《系普》和《獸醫衛生合格證》。引進的種豬,隔離觀察15~30天,經獸醫檢查確定為健康後,方可使用。
(2)仔豬應來自於生產性能好、健康、無污染的種豬群所產的健康仔豬。
(3)引種前應對引種場有充分的了解,不得從疫區引進種豬或仔豬。
飼料
①飼料原料和添加劑應符合《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的要求。
②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根據營養需求,配製不同的配合飼料。
③不使用變質、發霉、生蟲或污染的飼料及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其它動物副產品。
④禁止在飼料和飲水中添加興奮劑、鎮靜劑、激素類物質,各種抗生素濾渣。
⑤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劑時,在育肥豬出欄前,按使用規定執行休藥期。
防病
①保持良好的飼養管理,儘量減少疾病的發生,減少藥物的使用及使用量,獸醫防疫應按照《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和《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要求進行,獸藥、疫苗必須來源明確、質量可靠。選擇“三證”齊全,通過獸藥GMP驗收的廠家。
②制定科學的免疫程式,使用疫苗預防生豬疫病,符合《獸用生物製品質量標準》的要求。作好免疫登記,包括:欄舍、數量、疫苗品種、生產廠家、批號、免疫時間等。
③使用《國家獸藥典》和《獸藥規範》收載的獸用中藥材、中藥成方製劑。
④獸藥使用應在臨床獸醫的指導下進行,嚴格按照獸藥的用法、用量和停藥期執行。
⑤慎用似腎上腺素藥、平喘藥、解熱鎮痛藥,禁止使用未經農業部批准或已被淘汰的獸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