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財政局

縣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財政收支、執行財稅政策、實施財稅監督等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文化建設事業費征管的職能交給縣地方稅務局承擔。
(二)劃入的職能
原縣計委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職能。
(三)轉變的職能
1、改進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逐步建立起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制度。
2、改革國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減少具體審批事務。
3、實行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規範對縣鄉財政的專項管理。
4、在強化預算約束的基礎上,改進對社會集團消費的控制管理辦法。
5、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再承擔下達財務計畫和考核指標的職能。
(四)強化的職能
1、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職能。
2、對政府採購實行管理和監督的職能。
3、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和監督的職能。
4、對財政預算收支和行政事業財務實施監督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縣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及其它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補充實施辦法和細則,指導鄉(鎮)財政所工作。
2、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我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編制年度全縣決算,對我縣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3、參與全縣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組織制定全縣行業保險基金和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制度,加強資金使用巨觀調控的監督,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控制。
4、按照國家稅收政策,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按管理許可權審定對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預算安排,確定地方稅收收入計畫,負責農牧業各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5、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組織和監督全縣預算的執行,地方國庫資金的繳撥使用, 負責預算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
6、管理全縣基本建設投資預算、決算,辦理基本建設撥款,辦理和監督由財政承擔的各項支出。
7、參與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8、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財務通則》,《行政事業財務規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制定補充規定並貫徹執行,指導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報考工作。
9、監督各鄉(鎮)財政所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犯財政紀律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10、負責制定我縣財政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1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評估論證工作,保證項目工程正常運轉,發揮效益。
12、依法管理全縣國有資產。審核國有資產的增減變動,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證。
13、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做好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2、綜合業務科
負責全縣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縣本級預算執行,辦理全縣預算內外資金收支核算、劃撥、上下級財政的資金調度事項; 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審核匯總上報全縣及縣本級財政總決算;負責各單位的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負責工資統發工作;負責全縣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政支出工作管理(衛生、優撫、社會救濟、勞動就業、 醫療保險);加強對預算外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專戶管理
3、財政監督科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及本部門執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的發放和管理;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 組織和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學習培訓;指導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上報申請小汽車等專控商品;負責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委員辦公室
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定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 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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