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內設九個科室、一個機關事務中心、下設三個分局、四個事業單位。分局內設十五個國土資源管理所,共有在職工作人員193人,其中:黨政人才58人,專業技術人才40人,技能工人7人,擁有大專以上文憑136人,中專16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草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研究擬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政策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核,指導、審核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土地利用、礦產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查處理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擬訂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土地開發政策、規劃和指導生態退耕,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草牧場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五、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主管烏海市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憑、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及臨時用地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牧區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審核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審定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編制烏海市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實施測繪行業管理,進行測繪資格審查。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負責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管理,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一、安排並監督檢查各類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土地和礦產資源各項規費的征稽工作;管理按國家有關政策需要減免或緩交的各項規費的統計、登記、清收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技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進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
十三、承辦烏海市政府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測繪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科室
辦公室
地籍科
人事宣教科
土地利用科
礦產開發科
地質環境科
規費征管科
執法監察科
規劃科技科
測繪科
紀檢監查室
海勃灣區
烏達區
海南區
烏海市地價動態監測中心
烏海市土地規劃勘測院
烏海市土地登記中心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整理中心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機關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