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烏海市收購儲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2002年5月24,前身是烏海市土地儲備中心,隸屬於烏海市國土資源局,2007年10月24日,烏海市委、市政府為實現政府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規範土地市場運行決定,將中心整建制劃轉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業務上仍歸市國土資源局管理。
主要職能是負責辦理我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的具體事務工作。 市土地儲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土地儲備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籌集、運作和管理土地收購及回籠的土地收購儲備資金;協助市國土資源局對列入土地儲備規劃範圍的土地依法徵用和收回;對列入儲備土地的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實施拆遷以及對儲備的土地進行前期開發;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前期工作;管理和經營儲備的土地,受市政府委託經營國有土地資產;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烏海市舊城拆遷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烏海市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辦公室,黃河海勃灣水利樞紐工程移民搬遷及濱河新區二期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我中心。 中心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0人,內設綜合辦公室、收購儲備科、征地拆遷科、資產經營科等四個職能科室。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1、綜合協調中心各項事務性工作; 2、負責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儲備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儲備成本的核算工作; 3、承辦人事、勞動工資和培訓工作; 4、負責文秘、檔案、文印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 5、負責中心後勤保障工作; 6、負責日常來人接待和信訪接待工作; 7、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工作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收購儲備科1、負責對擬收購儲備的地塊進行可行性研究並提出具體方案; 2、負責編制土地儲備規劃和擬訂年度土地儲備計畫; 3、擬訂出庫地塊掛牌底價; 4、具體制定與落實儲備地塊其它出讓條件; 5、負責儲備資金籌集過程中申報資料的編制工作。
資產經營科1、制定儲備土地年度供地計畫;(需要與全市供地計畫相銜接) 2、負責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臨時經營使用儲備土地; 3、經營和管理政府委託經營的國有土地資產; 4、負責儲備土地的招商、宣傳、策劃工作; 5、負責儲備土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工作。
征地拆遷科1、負責組織儲備地塊的前期調查和成本測算; 2、負責儲備土地的徵收; 3、對徵收土地上的被拆遷戶實施動遷,組織拆除已徵收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土地平整等前期開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