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縣監察委員會

炎陵縣監察委員會

炎陵縣監察委員會是由炎陵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炎陵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5日上午,炎陵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戴詩平主持召開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表決《株洲市炎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株洲市炎陵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免和憲法宣誓程式的決定(草案)》,審議表決有關人事事項。

1月14日下午,在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文斌當選為炎陵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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