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火的崇拜,普遍存在於世界許多民族中。巴布亞人在入森林時,要帶一根煙薰的樹枝,同時,在他們的小艇中長燃一堆火。馬來人不敢跨過爐火。印度的托達人,當燃燈的時候,必須要對火禮拜。古希臘人每家必守一長明的火,以崇祀火爐女神赫斯提。在非洲巴乾達人中,尚有派女孩子另居守護神火的事。在波斯神廟中,火是神聖的象徵,耶路撒冷廟中的長明燈更是永不熄滅①。
在中國許多民族中,也多有祭火、拜火的習俗。蒙古人就非常崇拜火,他們認為,火是在天地分開時產生的,火是純潔的象徵,是神靈的化身。火能賜給人類一切幸福和財富,還能使人丁興旺。所以,拜火是蒙古族人民很早以前就有的一種最古老的祭祀活動,並與崇拜大地、祖先緊緊地聯繫在一起。每年的農曆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是蒙古族人民的拜火日,拜火也成了蒙古族人民的一項重要的宗教活動②。
解放初期,景頗族人民雖然已經用上了火柴,但有時還保持用竹片或木頭摩擦生火的原始方法。在燒荒開地時,還要請巫師向火神祈禱,以求火神保佑豐收。同時,在景頗族的宗教祭祀活動中,還有一種叫做祭火鬼的活動。這種活動,常常是在搬入新房或在失火時進行。搬新房時,要引火種進火塘,認為這是吉祥之火,能給人以熟食和溫暖。一般是在火塘底下埋些乾魚,作為祭品。燒毀房子的火,認為是不好的火,它給人以災害,要把它趕走。進行這項活動時,在火燒過的地基上,用一芭蕉桿做成水槽,槽內盛水,槽口下挖一個洞,象徵滅火③。
鄂溫克人和鄂倫春人,自從他們知道用火之後,就非常尊敬火,規定不準用帶刃的鐵器撥弄火,禁止往火上倒水,以防止觸怒火神。除了定期的燒香拜火外,在平時吃肉喝酒前,都要向火上倒一杯酒和扔一塊肉,以供奉火神,並禁止人們從火堆上跨過,認為那樣做是對火神的褻瀆。過年時,到別人家拜年,首先要向火神叩頭,才能向主人拜年。以前還流行著不撲滅有危害性的山林野火或家中的火,他們認為那是火神為了驅除惡魔而放的①。
中國高山族,仍保留著長年不斷火的習慣,他們禁止病人接近火堆,當遇到不祥之事時,就把火堆移到別處,免得觸怒火神。在中國南方的一些少數民族中,還流行著一種為死人隨葬火神的習俗,以說明火與人的密切關係。在佤族過去的自然崇拜中,拜火是居於首位的宗教儀式,每年要以村落為單位,由村長主持舉行取新火祭典儀式,以表達對火的崇拜②。在中國許多少數民族中,都能找到崇祭火神的典型實例。
在世界其他地區,除上述列舉的例子外,還有很多拜火的習俗。古代印度人把火神看作是最高的神。印度教徒、古代墨西哥人,都對火有不同形式的祭拜,他們把火當成是太陽的代表。德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一書中認為,“一切火的崇拜都起源於太陽的崇拜”。
引用資料
① 林惠祥:《文化人類學》,商務印書館 1991 年版,第 227 頁。
② 林新乃:《中華風俗大觀》,上海文藝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786 頁。
③ 《中華民族風俗辭典》,江西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版。
① 《鄂倫春人情況》,鄂倫春族調查材料之一,1957 年 2 月。
② 宋常恩:《佤族原始宗教窺探?中國少數民族宗教》,雲南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