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控制器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心臟,可向探測器供電,具有下述功能:1)用來接收火災信號並啟動火災報警裝置。該設備也可用來指示著火部位和記錄有關信息。2)能通過火警傳送裝置啟動火災報警信號或通過自動消防滅火控制裝置啟動自動滅火設備和消防聯動控制設備。3)自動的監視系統的正確運行和對特定故障給出聲、光報警。

產品選用

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控制器
其選擇原則應考慮如下條件:.

1) 工作電壓;

2) 報警電流;

3) 使用環境;

4) 編碼方式;

5) 外形尺寸;

6)控制器容量。

設計要點

火災報警控制器按監控區域分可分為區域型和集中型兩種。區域報警控制器是負責對一個報警區域進行火災監測的自動工作裝置。一個報警區域包括很多個探測區域(或稱探測部位)。一個探測區域可有一個或幾個探測器進行火災監測,同一個探測區域的若干個探測器是互相併聯的,共同占用一個部位編號,同一個探測區域允許並聯的探測器數量視產品型號不同而有所不同,少則五、六個,多則二三十個。

一台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容量(即其所能監測的部位數)也視產品型號不同而不同,一般為幾十個部位。區域報警控制器平時巡迴檢測該報警區內各個部位探測器的工作狀態,發現火災信號或故障信號,及時發出聲光警報信號。如果是火災信號,在聲光報警的同時,有些區域報警控制器還有聯動繼電器觸點動作,啟動某些消防設備的功能。這些消防設備有排煙機、防火門、防火捲簾等。如果是故障信號,則只是聲光報警,不聯動消防設備。區域報警控制器接收到來自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後,在本機發出聲光報警的同時,還將報警信號傳送給位於消防控制室內的集中報警控制器。見圖3.1.1所示。自檢按鈕用於檢查各路報警線路故障(短路或開路)發出模擬火災信號檢查探測器功能及線路情況是否完好。當有故障時便發出故障報警信號(只進行聲、光報警,而記憶單元和聯動單元不動作),,

信號選擇單元又稱為信號識別單元。火災信號的電平幅度值高於故障信號的電平幅度值,可以觸發導通門級軸人管(而低幅度的故障信號則不會使輸入管導通),使繼電器動作,切斷故障聲光報警電路,進行火災聲光報警,時鐘停走,記下首次火警時間,同時經過繼電器觸點,聯動其它報警或消防設備。電源輸入電壓220V,交流頻率50U2,內部穩壓電源輸出24V直流電壓供給探測器使用。

現代火災報警控制器為了減少誤報,方便安裝與調試,降低安裝與維修費用,減少連線線數,及時準確地知道發出報警的火災探測器的確切位置(部位編號),都普遍採用脈衝編碼控制系統,組成少線制的匯流排結構,由微型電子計算機或單片計算機作為主控核心單元,配以存儲器和數字接口器件等。因此現代報警控制器有較強的抗於擾能力和靈活應變的能力。圖3.為單片機控制的區域報警控制器原理框圖。

這種區域報警控制器不斷向各探測部位的編碼探測器傳送編碼脈衝信號。當該信號與某部位的探測器編碼相同時,探測器回響,返回信息,判斷該部位是否正常。若正常,主機(CPu)繼續巡檢其它部位的探測器;若不正常,則判斷是故障信號還是火警信號,發出對應的聲、光報警信號,並且將報警信號傳送給集中報警控制器。

現代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有兩種基本形式,即編碼開關量定址報警系統和模擬量軟體定址報警系統。我國目前普遍採用的是編碼開關量定址報警系統,本教材也以講授這種系統為主。模擬量軟體定址報警系統不需要編碼開關設定編碼地址號,而是由計算機系統軟體來設定探測器、報警按鈕等外圍部件的地址。所以,該系統可以方便地根據要求命名或修改外圍部件的地址。控制器上的指示燈含義:l 預警燈:紅色,在預警允許狀態下,控制器檢測到外接探測器處於報警狀態時,此燈亮,具體信息見液晶顯示。預警轉為火警或預警清除或復位控制器此燈熄滅。

l 監管燈:紅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檢測到了外部設備的監管信號,系統處於監管狀態。復位控制器後此燈熄滅。

l 禁止燈:黃色,當外部設備(探測器、模組或火災顯示盤、本機警報器)發生故障時,可將它禁止掉,待修理或更換後,再利用取消禁止功能將設備恢復。有禁止設備存在時此燈亮。

l 警報器啟動燈:紅色,有警報器處於啟動狀態時,此燈點亮,當停動警報器或警報器消音後,此燈熄滅。

l 火警傳輸動作/反饋:紅色,當系統中有火警信息傳輸時,該燈閃亮,當接收到火警傳輸設備的反饋信號後該燈常亮;有新的火警信息傳輸時,該燈再次閃亮。該燈可反映信息傳輸的最新狀態。

l 工作燈:綠色,當控制器工作時,此燈點亮。

l 主電工作燈:綠色,當控制器由AC220V電源供電工作時,此燈點亮。

l 備電工作燈:綠色,當控制器由備電供電工作時,此燈點亮。

l 調試狀態燈:綠色,當控制器處於調試狀態時,此燈點亮。

l 自檢燈:黃色,當系統中有設備處於自檢狀態時,此燈點亮。

l 警報器消音燈:黃色,當控制器發出警報音響時,按“警報器消音/啟動”鍵該燈點亮,警報器終止發出警報。如再次按下“警報器消音/啟動”鍵或有新的警報發生時,警報器消音指示燈熄滅,同時警報器再次發出警報聲。

l 啟動燈:紅色,當控制器發出啟動命令後,該燈常亮;當發出啟動命令後在10s內未收到要求的反饋信號,該燈閃亮;復位控制器後,此燈熄滅。

l 延時燈:紅色,此燈亮表示系統中存在延時啟動的設備,具體信息見液晶顯示。延時結束或復位控制器後,此燈熄滅。

l 反饋燈:紅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接收到外接設備的反饋信息,具體信息見液晶顯示。復位控制器後,此燈熄滅。

l 自動允許燈:綠色,此燈常亮表示系統處於全部允許狀態;此燈閃亮表示系統處於部分允許狀態;此燈熄滅表示系統處於自動禁止狀態。

l 噴灑允許燈:綠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處於噴灑允許狀態,氣體滅火設備可以被手動啟動或自動聯動;此燈滅表示控制器處於噴灑禁止狀態,氣體滅火設備不能被手動啟動或自動聯動。

l 噴灑請求燈:紅色,當系統中有氣體滅火設備處於延時啟動階段時,此燈點亮,當控制器向氣體滅火設備發出啟動命令後,此燈熄滅。

l 噴灑啟動燈:紅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已向氣體滅火設備發出啟動命令。

l 氣體噴灑燈:紅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接收到氣體滅火設備反饋信號。

l 故障燈:黃色,此燈亮表示控制器檢測到外部設備(探測器、模組或火災顯示盤)有故障,或控制器本身出現故障,具體信息見液晶顯示。故障排除後,按“復位”鍵此燈熄滅。

l 系統故障燈:黃色,當系統存儲器發生故障或系統程式無法正常運行時,此燈點亮,以提示用戶立即對控制器進行修復。

l聲光警報器故障燈:黃色,當系統中有聲光警報器處於故障狀態時,此燈點亮。

l 聲光警報器禁止燈:黃色,當系統中存在被禁止的聲光警報器時,此燈點亮。

l 火警傳輸故障/禁止燈:黃色,當系統中的火警傳輸設備發生故障時,該燈閃亮,若火警傳輸設備被禁止,則該燈保持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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