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灤南縣司法局為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職能部門(正科級),內設4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股級)和政治處(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下屬1個事業機構(機構規格為股級)。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
3、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律師機構、法律顧問、公證員、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4、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司法所建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市場;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5、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機構
縣司法局現內設4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股級)和政治處(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下屬1個事業機構(機構規格為股級)。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定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全縣司法行政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察督辦;負責起草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財務、信息、保密、文電、檔案、接待和安全保衛工作。
2、政治處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職稱評聘、機構編制管理、老幹部管理、幹部隊伍建設。
3、宣傳教育科(同時掛灤南縣普法依法治縣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報導、法制文藝工作;負責部門委託法學函授教育工作,組織協調縣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在職幹部的法學教育培訓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承擔縣普法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4、基層工作管理科(同時掛公證律師指導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管理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的考核、註冊、獎懲、組織培訓及律師、公證宣傳工作;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律師、公證業務活動;協助上級管理公證員職稱工作。
5、社區矯正工作科(同時掛灤南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單位、鎮村、社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村)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組織協調對社區(村)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和幫助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監獄(看守所)的委託,對被告人、罪犯進行審前社會調查。
二、下屬事業機構
灤南縣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對申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查、審批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事項,監督檢查法律援助事項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