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內設了辦公室、督察股和綜合股三個股室,主任由區政府辦主任兼任,另配副主任2名。中心位於納溪區雲溪路一段165號,大廳工作面積約700㎡。按照區政府的要求,涉及內外投資、興辦企業、基本建設、 技術改造、房地產開發審批 等職能的 3 2個單位的面向社會服務的362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在中心集中受理。中心設立14個獨立、聯合視窗有 區交通局、區渡口管理所、區地方海事處、區航務管理處、區路政管理大隊、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國家稅務局、區林業局、區畜牧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建設局、區經濟和商務局、區農機事業局、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區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區地方稅務局、區民政局、區環境保護局、區工商局、區水利局、國土資源局納溪區分局、公安局納溪區分局、區農業局和1個綜合視窗包括區勞動保障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糧食局、區財政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7個單位。 商業銀行在中心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視窗,長江、忠信會計師事務所中介機構進駐中心進行配套服務。
政務服務中心對進入中心辦公的各視窗單位及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管理;對各視窗單位的行政審批的運轉進行協調和督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進入中心提供政務服務的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的投訴和轉報;協助區紀委、區監察局對進入中心的視窗單位的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對區政府全面負責。進駐中心的服務視窗既是有關部門設在中心的業務受理機構,又是中心的有機組成部分。政務服務中心所有服務項目一律實行服務事項、申報材料、辦事程式、收費標準、辦結時限“五公開”辦理。其服務宗旨為“依法、便民、高效、廉潔”。工作要求是“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並以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工作形象、高度的責任感和熟練的業務技能,努力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務。
地 址:納溪區雲溪西路一段165號(區委、區政府之間通達小區A1幢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