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峰書院

嘉慶七年(1802)知府鄧熿、十三年知縣周啟瑤均增置學田。 光緒十一年(1885)知府崔志道捐廉發商生息增加膏火,派員修葺,重訂規章。 每年春由縣官主考,擇可造生童入學肄業。

瀘峰書院 位於四川西昌。清乾隆十八年(1753)知府安洪德與士紳倡捐創建並置學田。嘉慶七年(1802)知府鄧熿、十三年知縣周啟瑤均增置學田。後至光緒間,房舍漸頹,居者廖廖,雖仍延聘山長,按月課文,但多行故事,無儲才之實。光緒十一年(1885)知府崔志道捐廉發商生息增加膏火,派員修葺,重訂規章。要求山長、生徒必須常住院中。每年春由縣官主考,擇可造生童入學肄業。認真督責,先教之讀書立品以植其基。生徒月課分二:一為官課,由府縣官分月課之,院內外生童皆得與課;一為常課,由山長按月課內生徒。閱卷後,分等揭榜,優者獎勵。其課藝先八股試帖,後策論經義,間涉經史圖志。三十一年改為國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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