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經濟和信息化發展和巨觀調控的方針、政策;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電力事業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三)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由省、市核准和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和推進制造業發展;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工作。

(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綜合運輸;指導和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關於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提出工業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負責國家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九)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 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二)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承擔市國動員防委員會信息通信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五)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省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省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煤炭工業管理、無線電管理、船舶製造業管理和中小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七)管理市機械協會、市石油化學工業協會、市輕工協會、市紡織工業協會。

(十八)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接待、信訪、信息、財務、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國有資產管理及行政經費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建設。

(二)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管理和指導委管理機構和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

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負責綜合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經濟分析綜合性文稿;參與全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的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的編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研究起草綜合性和規範性檔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經濟和信息化系統普法工作;指導企業的法制工作,負責企業內部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四)企業科(掛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 指導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研究提出全市重點企業名單並進行管理;研究提出重點企業體制改革方案;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承擔石化、化工、建材、黃金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相關行業企業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和節能監督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推進新型建材及製品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科技與裝備科

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中的專項和中的產業化示範工程;承擔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等機械製造業行業的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根據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負責重大建設裝備研製與國產化項目管理;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負責相關行業企業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和節能監督管理。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知名品牌戰略;負責企業工程技術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管理工作。

(六)交通電力科(掛市電力執法辦公室牌子)

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綜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貨櫃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專用線共用及聯運等工作;協調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推進節能發電;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

(七)技術改造科

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由省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確認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

(八)產業政策科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工業、信息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 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

(九)消費品產業科(掛市繭絲綢辦公室牌子)

指導工業企業開拓市場,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負責全市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相關行業企業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和節能監督管理; 監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負責國家中藥材生產項目管理;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電子信息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政策,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按規定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

(十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科

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二)信息化推進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承辦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三)信息安全協調科

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通信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市技術創新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市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規劃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組織對技改和技術創新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負責對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業務的宣傳、諮詢、統計和調研工作;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濱州市經濟運行辦公室(掛市煤電運聯合辦公室牌子)

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方案,建立經濟運行預測預警機制,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及救災物資保障協調等相關工作;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炭經營市場準入工作;監測分析煤電運供需動態,提出煤電運供需緊急調度措施。

濱州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內設資源節約科和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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