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衛生局

濰坊市衛生局

根據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濰政辦發〔2010〕52號檔案,設立濰坊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衛生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五)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七)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八)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按規定程式報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十)組織制定全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科研攻關項目;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規劃財務科、衛生應急與疾病控制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基婦與社區衛生科、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中醫藥管理科、市保健辦公室等職能科室。

領導信息

黃 進 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

孟慶陽 市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任翠愛 市衛生局副局長

冷佃頡 市衛生局調研員

李長祥 市衛生局副局長

王鴻勇 市衛生局副局長

趙景利 市衛生局副局長

張曉乙 市衛生局副局長

王象斌 市衛生局副調研員

張洪才 市衛生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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