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人事考試中心

濰坊人事考試中心

濰坊人事考試中心(Weifa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於1993年2月,是濰坊市人事局所屬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濰坊地區各類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社會化委託考試、社會化職稱評審以及代理國外考試機構的指定項目考試。現由中心承辦的全國性考試50多項,考試範圍、種類今後還將逐步擴大。此類考試,均實行全國統一的考試制度,統一組織、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考試合格者頒發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基本信息

中心職責

濰坊人事考試中心濰坊人事考試中心
(一)負責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現由中心承辦的全國性考試50多項,考試範圍、種類今後還將逐步擴大。此類考試,均實行全國統一的考試制度,統一組織、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考試合格者頒發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1.負責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晉升條件擬推薦評審正高、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各相應職務系列試行條例中有外語水平要求的,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有效成績後,方可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負責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工作。主要是測試參考人員在計算機與網路方面的基本套用能力,考試成績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考試採用人事部統一設計暫定的13類科目和上機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單獨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合格證書。
3.負責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參加考試並全部科目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4.負責全國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二)負責各類錄用考試考務工作
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關科室(部門),承擔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考試、大中專畢業生考試等考試工作中的具體考務工作。
(三)負責社會化考試考務工作
負責接受社會有關單位委託,按照委託單位提出的要求,為委託單位招聘、選拔各類人員而組織進行的考試。
(四)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技術工種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進行專業培訓和業務理論、操作技能考核。經培訓、考試、考核合格,確定相應的技術等級,發給相應的合格證書。
(五)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考務管理
1.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技能鑑定規劃、政策、職業等級標準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2.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技術指導、考務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
3.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各職業(工種)考評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和使用。
4.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的安排,負責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問題的研究和諮詢服務工作。推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5.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國家題庫的管理、運行和開發工作。
6.負責全市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發放、統計、列印、查詢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新職業(工種)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8.負責組織全市專項職業能力工種的開發工作和組織實施專項職業能力鑑定工作。
9.負責對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市技工院校教學教研工作
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訂工作。
2.負責對全市技工院校的優秀論文、課件等評選,及優秀教學成果展示的組織工作。
3.按照省廳、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負責全市各類技能大賽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負責各類考試合格人員《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合格證書》的審核辦理及各類考試指定教材的征訂、發放工作。
(八)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上級領導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分工

綜合科

負責檔案管理、起草、材料列印及外出印刷;負責印鑑、公章、介紹信管理;負責學習安排、會議安排、會議記錄;負責後勤管理(包括物資採購保管發放、擬定大額物資採購計畫並配合財務審計科落實、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衛生檢查、值班安排、接待及管理物業等);負責中心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黨務、群團、婦女、宣傳工作;負責督查各科室工作;負責考試用品管理工作;負責保密室的綜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術科

負責中心信息化的規劃建設;負責各類考試網上報名及各類考試信息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各類考試的成績管理工作和各類證書的審核、辦理、發放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衛生機考及其他無紙化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負責考試信息網站的維護管理及信息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巡視證、監考證保管使用;負責職稱外語考試報名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報名工作;負責各類政策性考試考生信息修改(經考務一科審核後)。

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中心預算、決算;負責收費、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支出管理(含在編在職人員各項社保費,公積金繳納;聘用人員工資發放、社保繳納;繳中心電話費,購買車輛保險、燃油,支付中心會議接待、餐飲等費用);負責財務檔案的歸檔管理保存工作;負責中心審計、資產清核、物價檢查、財政審計等工作;負責會同綜合科落實大額物資採購計畫;負責各項考試考點聯繫工作。

考務一科

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報名審查及考務管理工作;負責職稱外語考務管理工作;負責上述各類考試指定用書的征訂發放工作;負責各類政策性考試的考生信息修改審核工作;負責各類政策性考試上報省中心的報名數據審核工作;負責各項政策性考試、執(職)業資格考試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考務用品計畫。

考務二科

考務二科(命題科)
負責社會化考試命題研究工作,制定社會化考試近期及遠期發展目標;負責各類社會化考試命題協作網建設,加強對命題專家日常管理,抓好面試評審培訓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考試命題、批閱試卷、成績錄入及管理工作;負責承接各類社會化考試命題、校對和試卷印製的組織安排及管理工作,組織完成閱卷、成績錄入等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市直事業單位招考、“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錄用、招聘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負責各類社會化考試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

鑑定一科

鑑定一科(教研培訓科)
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通用工種的統一鑑定和行業、企業、大中專院校、各類職業院校、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市直鑑定所(站)的管理,並指導協調各鑑定所(站)的鑑定工作;負責按規定收取鑑定分成費;負責相關鑑定考試的考務組織和考評員管理;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訂發放工作,按規定組織全市技校教研活動;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和教研培訓的信息工作。

鑑定二科

鑑定二科(專項能力科)
負責新職業工種的報名組織工作;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負責相關鑑定考試的考務組織和考評員的管理;負責新職業工種鑑定標準的研究開發工作;負責專項能力考核工作;負責專項能力的考核項目立項工作,承擔新開發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規範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享受鑑定補貼人員的資格審核和相關信息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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