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科學技術局

濮陽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濮陽市委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濮文〔2009〕173號),設立濮陽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濮陽市委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濮文〔2009〕173號),設立濮陽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全市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統籌協調的職責;最佳化配置和統籌協調全市科技資源,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加強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的職責;加強促進產學研合作交流和科技成果轉化的職責。

(四)將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的建議;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牽頭擬訂全市科學和技術發展的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濮陽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四)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制定推動全市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市科技發展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牽頭擬訂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八)負責全市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出全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基本建設;負責科技創業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

(十)指導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制定全市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審核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指導全市科普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十三)制定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十四)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各縣(區)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濮陽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及制度的制定;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查辦、宣傳、新聞發布及重要檔案起草;負責辦公自動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濮陽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科技系統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濮陽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市科技發展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起草、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開展軟科學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協調全市科普工作;指導全市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負責市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核;編纂濮陽科技史志;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負責套用基礎研究的科技文獻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技術出口項目的技術審查和保密審查;負責管理技術貿易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和協調技術貿易活動;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統計和技術契約仲裁工作。

(三)發展計畫與財務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各項科技發展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經費,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全市科技統計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編制和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承辦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

(四)科技人才開發與成果科

擬訂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創新型科技人才開發計畫;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化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和獎勵的政策制度;統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五)產學研與國際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產學研合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管理制度;了解企業、高校院所合作需求,搭建產學研合作平台;協調產學研合作項目的實施並開展相關管理服務工作;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聯繫,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產學研合作活動;構建產學研合作工作網路,做好全市產學研合作的信息收集、數據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全市國際合作計畫及項目並組織實施;審核出國科技人員和科技團組;負責對外科技宣傳等。

(六)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專項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工業科技進步,推動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七)農村科技科

擬訂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科技扶貧等涉及農村的科技工作;組織、指導創建“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工作。

(八)社會發展科技科

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組織協調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對市、縣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的考核工作。

(九)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事業單位

濮陽市電子計算機技術開發中心

濮陽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濮陽市科學技術服務中心

濮陽市化工研究所

現任領導

侯聖賢 黨組書記 局長

雷燈照 副局長

解朝聘 濮陽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蔣忠良 黨組成員 副局長

祝宇飛 濮陽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

裴建紅 黨組成員 紀檢書記

崔建國調研員

李俊超 調研員

王建華 副調研員

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濮陽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中共濮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科技局紀律檢查組、監察室(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核定機關駕駛員事業編制3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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