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二、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公路、內河航運的行業管理和運輸管理;負責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保證國家戰備物資、緊急物資的運輸;組織實施全市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四、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維護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路、內河航運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管理;負責全市客貨運輸市場管理;負責全市機動車營運駕駛員資格審定、培訓和管理;負責全市計程車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場站經營、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市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道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訂全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八、負責局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指導全市交通法制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開展市內外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內設機構
1.離退休幹部工作科2.濮陽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3.高速公路管理科
4.運輸管理科
5.建設管理科
6.綜合規劃科
7.財務科
8.政策法規科
9.安全監督科
10.辦公室
11.人事科
12.直屬黨委
13.監察室
14.後勤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