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森林

濫伐森林是違反森林法規,雖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但不按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樹種、數量、採伐方式和技術要求等,任意採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根據森林法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輕微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以違法所得2至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128條規定追究濫伐森林罪的刑事責任。森林法實施細則中規定了對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S行行政處罰的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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