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長清區科學技術局

(九)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區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區科技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技工作、防震減災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牽頭擬定全區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區重點基礎研究計畫、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和星火計畫。
(三)組織落實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產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申報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參與編制區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區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七)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技機構的新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區政府與市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區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區科技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群測群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人工爆破的有關事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接待、信息、檔案、安全、督查、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和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負責落實全區工業科技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措施;擬定全區高新技術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全區火炬計畫的審查、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核申報;研究制定科技促進農業與社會發展政策,負責科技發展計畫、星火計畫的審查、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的審查、申報及區級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項目的審查、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科技成果鑑定的審查及科技成果登記工作;負責科技信息交流、科技資源整合、產學研一體化、科技園區建設等服務工作。

(三)科技推廣科

(掛地震辦公室牌子)
負責技術市場信息的溝通、聯絡、綜合分析,提供信息服務,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會同有關部門選拔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為企業提供技術、人才培訓;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與開發;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負責全區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研究培育和管理技術市場的政策措施;負責指導鎮科技業務管理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負責協調防震減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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