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體育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體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達標工作。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對體育產業的管理,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指導全區的體育工作。

(二)制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配合全區各部門、各辦事處、中國小和區屬企業、社會團體開展社區體育、學校體育、職工體育、老年體育;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國民體質監測;組織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和管理,推動全民健身和民眾體育社會化。

(四)規劃全區體育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全區各中國小開展體育業餘訓練、體育科研,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

(五)組織全區屆次運動會及單項體育比賽,指導辦事處、社區、學校體育競賽工作,承辦全國和省市重大體育比賽。

(六)負責參加市以上重大賽事代表團的組建、訓練和比賽。

(七)協同有關部門增加體育場所和設施。

(八)負責體育宣傳和體育史志的編纂工作。

(九)開發體育產業,負責全區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作好民營非企業單位(體育類)的審核工作;加強對體育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組織區業餘體校、游泳學校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十一)負責區裁判員隊伍的管理和培訓;制訂參加市級以上重大比賽的獎勵政策。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體育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編制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工會、檔案、信訪、信息、統計、會議安排、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財務、基本建設、固定資產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體育宣傳和體育史志的編纂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

研究制訂全區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全民健身條例》,指導推動城市社區、學校、機關及社會團體民眾體育的發展;組織實施區國民體質監測;組織協調區老年體育協會,共同作好老年人體育活動工作;指導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和輸送;統籌協調全區承辦重要體育賽事工作;負責教練員、運動員的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幼兒、老年人、傷殘人等體育活動;指導傳統項目學校建設;建立健全各級民眾體育組織和體育指導員培訓管理制度,指導民眾性業餘體育比賽活動;按國家體育總局對“全國游泳之鄉”發展建設的要求,負責本區的“游泳之鄉”建設規劃及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本系統體育產業開發工作。

人員編制

區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含行政編制控制數1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長(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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