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中發〔2010〕15號),設立濟南市市中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對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統計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三)實行在地統計制度,即對各類統計調查對象按所在地原則進行統計調查,並實行區域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工作;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二)負責全面完成國民經濟各行業統計調查工作;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區直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區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完成各項社會經濟調查工作。
(四)負責核定、管理、公布本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開展統計分析研究;負責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五)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完成各項統計數據處理匯總上報任務,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指導全區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繼續教育以及統計普法的報名、考試等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3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落實局長辦公會決議事項;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各科室召開專業會議的管理工作;負責機要、文書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保衛、接待、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社會統計資料的整理、立檔等管理工作;負責跨系統、跨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核准。
負責組織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並承辦統計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全區統計人員從業資格、繼續教育培訓;負責組織全區統計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培訓;負責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國民經濟統計科(掛固定資產統計科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農村住戶和能源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監察、評估和統計分析。
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並蒐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並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認定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區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核算科
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區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核算工作;開展第三產業增加值核算和資產負債核算及相關統計;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進行有關統計分析;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人。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