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澧縣縣委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澧通字〔2010〕20號)和《中共澧縣縣委辦公室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澧辦通字〔2010〕47號),設立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正科級,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承擔的工作職能。
(二)劃入原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承擔的工作職能。
(三)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強化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或對縣政府部門間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決定。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起草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檔案;組織起草縣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檔案。
(七)圍繞縣政府重點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帶全局性的重大課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八)蒐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編輯縣政府公報和有關內刊。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縣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
(十一)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二)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
(十三)負責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2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組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檔案的初審、終校、制發、歸檔;負責有關文電的起草、收發、運轉、擬辦、分辦;負責縣政府、縣長及縣政府辦印章的使用、管理;負責縣政府系統副科級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行政印章制發的規格、式樣把關及縣政府頒發印章的刻制;負責縣政府辦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有關會議的會務組織、紀要起草;負責電視電話會議機務工作;負責組織編髮縣政府公報;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規範性檔案的上網發布、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和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
(二)值班室(澧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長熱線)
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統籌安排縣政府領導的內事活動;負責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信件、報刊的收發;負責編寫縣政府大事記。
負責公共突發事件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文電、會務及其督查調研工作;負責政府機關的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調處突發事件,維護機關正常秩序;承辦縣應急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縣長熱線工作,宣傳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決定;負責受理市民對縣政府及縣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政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並對受理情況進行反饋;負責對民眾反映的跨地區、跨部門問題和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協調處理;負責對民眾的批評、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分析,及時呈報全局性、傾向性、苗頭性信息,編髮《縣長熱線專報》;負責縣長熱線網路機構的聯繫、協調、指導、考核等工作。[3]
(三)督查室(澧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對上級和本級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上級和本級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負責辦理上級政府督查室交辦的督查事項;負責全縣為民辦實事的督查工作。
(四)政工室
負責縣政府辦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計畫生育、女工、青年、老乾、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黨務、黨群、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縣政府辦黨委會和組室負責人碰頭會的會務、記錄和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
(五)綜合調研室
負責組織為縣政府及縣政府辦主要領導撰寫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工作報告;負責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撰寫調研文章,完成市政府辦下達的調研課題及上稿任務;組織和參與縣政府重要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和審核;組織編髮《澧縣工作簡報》;整理擬訂政府每月重點工作預安排。
(六)政務信息組(滿意辦)
負責政務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辦公室隊伍業務素質建設、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和政務信息員的跟班培訓工作;組織編髮《政務參考》;負責電子政務工作。
負責滿意辦的工作。
(七)城鎮組
負責城鎮建設及發展情況的調研、統計、考核和匯報工作;負責與城管、住建、國土、房管、環保、人防等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工作。
(八)社會事業發展組(澧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及時督辦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縣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負責聯繫協調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教育、衛生、體育、文物管理等社會事業方面的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外事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外事僑務工作規劃;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負責外賓的接待禮賓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單位的重要涉外事項;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導及有關文稿;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捐贈、僑匯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4]
(九)經濟發展組
指導全縣企業及其他方面改革、改制工作;審定企業改革具體方案,協調處理改革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督促改革規範運作;圍繞改革熱點,加強調查研究,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聯繫協調工業發展、農業、商務、招商引資、金融創安等工作。
(十)機關事務組
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和機關創建工作;負責機關院內保衛、綠化、環衛工作;負責政府機關維修改造及設施保養維護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接待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安全、維護、管養工作。
(十一)法制辦公室(澧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工作;承辦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修改、廢止工作。
(十二)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澧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管全縣民族宗教事務;負責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民族統計工作,管理民族成份鑑別,參與研究制定發展全縣民族事業的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開展宗教情況調查研究,負責全縣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教職人員的初審、登記工作,組織全縣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訓。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56名,其中:縣級領導20名,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5名,紀檢職務1名,工會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員28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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