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因澧水貫穿全境而得名,始見於《尚書·禹貢》:“岷山導江,東別為沱,又東至於澧。”
春秋、戰國屬楚,秦屬黔中郡,漢屬武陵郡零陽縣,三國、西晉、東晉、南朝屬天門郡,梁敬帝紹泰元年(555)始置澧州。
隋開皇九年(公元589年)罷天門郡,置澧州,新置澧陽縣。煬帝大業三年(607)廢澧州置澧陽郡。澧陽郡治澧陽(今石門),轄澧陽、石門、孱陵、安鄉、崇義、慈利6縣。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澧陽郡為澧州,隸屬江南西道。玄宗天寶元年(742)復改澧陽郡。肅宗乾元元年
(758)又改為澧州,受武貞軍節度。澧州治澧陽,唐初轄6縣,同隋。高宗麟德後轄4縣:澧陽、安鄉(廢孱陵縣併入,今安鄉、南縣地)、石門、慈利(崇義縣併入,今慈利、永定區、桑植、臨澧縣地)。
宋代澧州治澧陽,隸屬荊湖北路。轄澧陽、安鄉、石門、慈利4縣。
元代在澧水流域置澧州路,隸屬湖廣行省江南北道,澧州路治澧陽。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澧州安撫司,十四年改為澧州路總管府。轄澧陽縣、石門縣、安鄉縣、慈利州(宋慈利縣升,今慈利縣、永定區、臨澧縣地)、柿溪州(析宋慈利縣置,今桑植縣地)。
1364年,朱元璋改澧州路為澧州府。太祖洪武九年(1376),澧州府降為澧州,並裁澧陽縣入州治,屬常德府。太祖洪武三十年,澧州改屬岳州府。轄安鄉、石門、慈利。常德府、岳州府隸屬湖廣布政使司上荊南道(駐澧州)。
清康熙九年(1670年),澧州隸岳常道(上荊南道改為岳常道,駐澧州)。雍正七年(1729年)升澧州為直隸州,與常德府同級,隸屬岳常澧道(岳常道更名為岳常澧道,駐澧州)。轄安鄉、石門、慈利、安福4縣。雍正十三年(1735年)增轄永定縣(今張家界永定區)。
民國元年(1912年),改直隸澧州為澧州行政廳。民國二年9月,廢州為縣,始稱澧縣,隸岳常澧道。民國3年(1914),岳常澧道改稱武陵道,治常德(武陵縣),原常德府、直隸澧州各縣由武陵道直轄。民國5年,湖南省將武陵道裁撤,澧縣劃歸湘江道管轄;民國11年,湖南省撤銷“道”制,僅存省與縣兩級。民國24年,隸屬湘西行政督察區。民國26年12月,隸屬第二行政督察區(轄常德、華容、南縣、安鄉、沅江、漢壽、澧縣、臨澧、石門、慈利、桃源等11縣,專員公署設常德縣城)。民國29年4月,原第二區劃出沅江、漢壽縣改稱第四區。民國37年11月,第四專署由常德遷往澧縣(此時亦稱常澧區專員公署)。
1949年7月27日澧縣解放。1949年8月4日隸屬常澧區行政專員公署,8月28日,隸屬常德區行政專員公署。1952年,隸屬常德區專員公署。1955年2月,隸屬常德專員公署。1988年6月,常德地改市,澧縣仍隸屬常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