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縣民政局

1、貫徹執行有關於民政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定本縣民政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編制本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縣社會團體登記、審批、年檢,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批、年檢,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負責全縣軍、烈屬優待、撫恤補助,革命烈士的報批和褒揚,管理保護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 5、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軍愛民活動。

主要職責

6、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的離退休幹部、推行志願兵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培訓工作。

7、負責全縣救助工作。組織災情核查上報及救助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8、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與管理;負責農村勞模和六十年代精減退職人員的管理。

9、指導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委會工作,組織實施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開展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10、擬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本縣社區建設工作。

11、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12、負責全縣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工作。

13、負責縣老齡問題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4、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15、負責全縣兒童的收養登記工作。

16、負責全縣殯葬改革與殯葬執法工作。

17、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地名命名、更名、標誌設定更新及地名志編撰審定工作,組織調處縣際和縣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18、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申報和扶持福利企業;負責全縣老年人、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困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和權益保障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19、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負責全縣救災募捐工作。

20、負責全縣民族、僑務和宗教事務管理工作。

21、負責全縣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22、負責全縣的移民工作。

2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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