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潛隱記憶是一種心理現象,在該過程中,人們把記憶誤認為新的原始想法。精神病學家和心理學家認為大多數人都會時不時的經歷潛隱記憶,但這種現象的程度和可控度多少有些爭議。它常用於解釋無意識剽竊,並且被描述為一種隱藏記憶或遺忘記憶理論。
表現
患者對不同來源的記憶混淆不清,相互癲倒,把自己過去看過的或聽到的或是在自己夢中體驗過的事物的回憶,認為是自己實際體驗過的事物,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把別人經歷過的事回憶成是他本人實際發生過的事;
一是把實際上患者本人經歷過的事物回憶為是聽到的或看到過的或談到過的,這是視舊如新症的一種特殊表現。
原因
潛隱記憶研究的基本原則包括了解大腦如何存儲和處理記憶。大多數人具有存儲和記起大量細節的能力。文學段落閱讀、聽歌、觀景和對話都是人們在生活中所擁有的記憶。通常情況下,這些記憶會在看似隨機的時間裡重新回到人們身上。在人們把這些舊記憶混淆為新思想時,就會發生潛隱記憶。
瑞士精神病學家卡爾·榮格是最早研究潛隱記憶的專業人士之一。榮格在一篇論文中開始研究這一現象,為往往很準確的靈媒工作尋找心理上的解釋。他的研究進一步擴展到探索存儲記憶在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是如何影響創新思想的。榮格心理學認為,潛隱記憶是大多數記憶過程的正常組成部分。
精神病學家長期研究人類記憶,但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榮格的假設。不過,大家幾乎一致同意的一件事是人類回憶特定記憶的能力遠大於記住這些記憶來源的能力。大多數圍繞潛隱記憶的爭論涉及它如何套用,或不能成為抄襲他人作品的藉口。
現象
潛隱記憶往往是孤立發生,只有一個記憶。這種現象存在的本身爭議不大,但爭論的焦點是看起來像是剽竊時。某些來源的想法可以選擇性從回憶中刪除,尤其是忘記對當事人有利,但存在爭議時。
剽竊或在自己的作品中呈現他人作品,往往被視為一種欺詐行為。不管剽竊如何受到懲罰,它幾乎令所有人感到頭痛。許多被指控剽竊者將其歸咎為潛隱記憶,辯稱是一種不經意複製的自動寫作方式。
防範
防範潛隱記憶取決於兩個因素。首先,剽竊者曾經讀過、聽過或看過原創作品。其次,他或她無意識回憶起作品一部分或一些段落,但沒有將其歸為來源。剽竊者然後假設這種想法是自己的原創,並將其公之於眾。
總而言之,潛隱記憶也許能解釋剽竊,但通常不會免除被指控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