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37年抗戰軍興,走避新加坡,任“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陳嘉庚)主任秘書。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又輾轉到陪都重慶避難,勝利後再返新加坡。
1953年參加籌辦南洋大學,任南大執行委員會委員。 潘受精研書法,早年師法顏真卿、虞世南,後轉習魏碑,於楷書、行書有很深的造詣,最後自成一家。
1982年出版書法集三冊,新加坡國立博物館於1984及1991年(慶祝80歲大壽)兩次為他舉行書法展覽。他的書法廣受各界喜愛與尊崇,除東南亞各地外,在山東曲阜孔廟、西安碑林、武漢黃鶴樓等地都可看到的墨寶。
潘受也愛好寫作及詩歌創作,他曾於1928年參加中國“全國拒毒論文比賽”榮獲第一名(北大蔡元培校長為主任評選),早年喜寫白話詩,青年時期才致力於古典詩詞的創作,已出版《海外廬詩》(1970)、《雲南園詩集》(1984)、及厚八百頁的《潘受詩選》(1997),其中共有詩詞1300餘首。
潘受的書法與文學造詣,受到國內外文化界重視。
1985年獲巴黎“法國藝術沙龍”(Salon Artists Francais)金質獎;
1986年獲新加坡政府文化獎章;
1991年又獲法國國家藝術與文學(Officer des Art et des Letters)勳章;
1994年獲新加坡卓越功績勳章(P.J.G.);
1997年獲東協文化獎(ASEAN Cultural Medal);
1998年獲新加坡書法家協會榮譽獎章,同年南洋理工大學頒授名譽文學博士榮銜。
潘受1999年2月23日逝世,享壽89歲。
年表
1911 生於中國福建南安,原名潘國渠
1927 福建泉州培元中學畢業
1930 南來新加坡
1930-39 任《叻報》編輯,先後在新加坡華僑中學、道南學校及麻坡中華中學執教和擔任校長
1940-50 返回中國從商
1953 任新加坡南洋大學執行委員
1955-60 任南洋大學秘書長
1960 退休,從事文化藝術研究及創作
1970 南大中文學會出版《海外廬詩》(1985年及1986年再版)
1980 出版《潘受行書南園詩冊》
1983 出版《潘受近書三跡》及《墨跡大觀》
1985 獲巴黎大皇宮“法國藝術沙龍”金質獎
1986 獲新加坡文化獎
1991 獲法國最高文學藝術勳章
1994 獲新加坡政府最高勳績獎章
1995 新加坡政府宣布為“國寶”
1995 出版《潘受詩書回顧》
1997 獲東協文化獎
1998 南洋理工大學頒名譽文學博士榮銜
1998 任中國福建泉州黎明大學榮譽校長
1999 逝世
評價
潘受獻身他熱愛的中華文化,數十年如一日。他在中國書法和詩詞上的優異成就,為東南亞華人的精神文明提供了寶貴的文化資產;他在藝術和文學方面的高深修養,更成為傳統中國知識分子的典範。1995年,新加坡政府為肯定潘受的對國家文化與教育的卓越貢獻,正式宣布他為國寶。1998年,潘受於得知南洋理工大學將授以名譽文學博士之時,特地請見新聞及藝術部長楊榮文準將,表示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應該接受這項榮譽,因為他的貢獻是在“南洋大學”,而非“南洋理工大學”。楊部長認為南大精神仍然活在南洋理工大學校園裡,鼓勵他接受。在頒授典禮中,潘受主張恢復南洋大學校名,可見他對南大感情的深厚。他的呼籲,獲得東南亞華人社會熱烈的反響。
潘受:一段未曾公開的往事陳聲桂
聯合早報《話廊版》於3月6日發表李慧玲的鴻文:《潘受的南大淚痕——一段未曾公開的訪談錄》。
李文發表後的幾個晚上,想到該文有“88歲的老人自嘲‘當年是強盜,後來成了國寶’”。住事歷歷,我每晚幾難入夢。3月13日晚上新加坡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何家良會長移樽到我這一桌,大家又不期然地說及潘先生逝後的話題。
他對當年支持我協助潘先生申請公民權的事,記憶猶新。我因此決定乘幾個相關係的人還健在,敘述16年前的一段未曾公開的舊事:
殖民地政府褫奪潘受公民權
一、 李文敘及潘先生的公民權是1958年被褫奪的。文章寫道:“新加坡政府是在25年後,也就是1983年,把公民權歸還給潘老。”我想說明兩點:(1)1958年褫奪潘先生公民權的是英殖民地政府,1983年“歸還”潘先生公民權的是人民行動黨政府。(2)說他是強盜的是英殖民是政府,說他是瑰寶的是行動黨政府。
二、 言歸正傳。1982年中,新加坡書協決定組織一個寵大的書法代表團,於次年6月學校長假期間去中國訪問一個月。我與同道們都希望潘先生同團出發。當年9月學校假期中的一天,潘先生對我說,“我真很想出門,但我沒有通行證呀!”我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是個無國籍的人士。
三、 潘先生過後在我的催促下向公民權局申請公民權,被約去見面過三次。有一天,他非常激動的對我說:“我每次去會面,他們總是搬出一大堆壘得比我坐下去的人頭還要高的檔案,我要澄清及承認。我受不了了,不要申請了。
四、 當年的年尾及次年的年初,我輾轉託了好幾位較有身份的公務人員,看看相隔了二十幾年,時過境遷的事,是不是有轉彎的地方。
五、 一天,一位貴人相告,叫我寫一封信給當時的內政部長蔡善進律師,信中不要說“潘國渠”,而是說改用“潘受”後的他在書法上的造詣、對書協的貢獻、在書協與外國人的交流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等,並附上圖片、報章佐證;即以他是一個書法家及文化人的角色來申請。我照辦。
六、 約有一個多月,這位貴人對我說:“看來有希望了,為了加強你的信件的分量,要以請兩位與書協有關係且在位的政務人員現實性信支持你的要求。
七、 我於是到啟祥路教育部找何家良政務次長,到亞歷山大路環境發展找王邦文部長,央請他們二人就我的信件副本所示的內容,分別寫信予蔡善進部長。他們二人都欣然照辦(1999年3月13日晚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上,家良先生向我同桌的人士提及的便是這事)。
八、 3月的某一天,潘先生來電約我與內人於晚飯後去他的家,並交代我們記得帶著居民證。我們二人到時,屋內除了潘受先生及其夫人鄭文慧女士之外,還有一位楊小姐,連我們一共五人。
九、 潘先生說,這次他們(公民權局的官員)見到我很客氣,要我填寫申公民權的表格,說打算重發公民權給我;又說我年歲己大,他們順便幫我申請護照,免得我要多跑一次,所以照片一共得交六張。
十、 潘先生說,不懂會不會有人搗鬼,發生變化,所以這張公民權申請表格,便由你的太太及楊小姐做我的保證人,楊小姐也是很可靠的,這樣更加妥貼,你說是不是?
十一、 潘先生生於1983年4月初取得公民權及護照時己來不及加入我們出國的隊伍了。5月28日一早他來機場送我們一行28人,入閘門前,他說:“等你回來後,我們一塊兒去吉隆坡。”
十二、 我於今年2月23日下午5點陪同潘先生的兒子思穎醫生尾隨二男護士之後,看著潘先生的遺體由三樓3006號加護病房移入樓下的停屍房,交予仵作。臨送上車時,仵作拉開裹屍的長形塑盒的拉鏈給我與思穎醫生看,潘老的嘴巴一如25天來的樣貌——因為插入吸管吸痰而開得大大的。
十三、 當晚9點我在眾奉教堂迎接他的靈柩,9點30分思穎醫生到後,才正式安置靈柩。
十四、 26日我送他最後一程。在翡瓏山,德高望重、待潘先生一生至善的李成義伉儷也專程來送。我在潘先生的靈前說 ,該做的我己做了,可以做的,我會繼續去做。
十五、 我從二十多年前潘先生的平平淡淡、簡簡單單,到他最後一刻的風風光光、熱熱鬧鬧,百感交集,我沒有別的話送他,只希望他“乘願再來”。
十六、 從他入院前三天的召見(1月27日),到住院25天后辭世,我有用他病房的紙巾抹過他眼角的淚水多次。
讓潘老平平靜靜睡一大覺
十七、許許多多新友舊朋在過去三個星期對潘先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悼念。我想,大家可否讓老先生平平靜靜的睡一個大覺?他不是說過嗎?“帝王太貴不能仙”,難道我們不想讓他成仙嗎?
十八、再殿一筆:1984年2月在國家博物院舉行《潘受古稀書跡展》,是在李氏基金贊助下,由新加坡書協所主辦的,是潘先生拿到公民權恢復自由身後的一個重要的社會活動。後來一些官方檔案及報章報導,將它寫成是新加坡政府主辦的,並不確定。
(作者是新加坡書法家協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