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之美

潘之美

湖南南縣人。中師文化。國小高級教師。1962年開始發表民歌作品。2006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中國歌謠協會會員,中國民協會員。著有洞庭民歌集八部:《洞庭情歌》(200首)、《洞庭情歌續集》(300首)、《潘之美洞庭歌謠集》(上、中、下集,各600首)等。2002年以創作民歌5萬首載入“湖南之最”35位古今文化名人專欄,排名第三十位,湖南省民協授予“洞庭歌王”稱號。2006年被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授予中國文藝傑出成就獎及中國文藝終身成就藝術家稱號。

基本信息

湖南南縣人。中師文化。國小高級教師。1962年開始發表民歌作品。2006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中國歌謠協會會員,中國民協會員。著有洞庭民歌集八部:《洞庭情歌》(200首)、《洞庭情歌續集》(300首)、《潘之美洞庭歌謠集》(上、中、下集,各600首)等。2002年以創作民歌5萬首載入“湖南之最”35位古今文化名人專欄,排名第三十位,湖南省民協授予“洞庭歌王”稱號。2006年被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授予中國文藝傑出成就獎及中國文藝終身成就藝術家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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