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師範學院教師教育學院

漳州師範學院教師教育學院

漳州師範學院教師教育學院目前有福建省高校創新人才培養改革重點項目1個,即地方政府統籌下“三位一體”教師教育改革試點項目。

概況

漳州師範學院校徽 漳州師範學院校徽

漳州師範學院教師教育學院目前有福建省高校創新人才培養改革重點項目1個,即 地方政府統籌下“三位一體”教師教育改革試點項目。漳州師範學院教師教育學院的院長是知名教授、碩士生導師李建輝,此外,該院還擁有高級職稱(正副教授)教師10多人 ,師資建設正逐步完善。

1、 成立目的:為整合學校教師教育資源,突出教師教育辦學特色。

2、 成立時間:2011年6月,學校正式建立教師教育學院。

3、 建設過程:2010年11月,學校成立教師教育學院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和秘書組。籌備工作組在教師教育學院機構性質、職能、任務等開展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本校當前發展實際,對教師職業技能實訓中心建設、教師教育理論和技能課程設計、師範生教學能力考核和技能測試方案制定、教師教育創新平台(團隊)建構、教育科學研究項目(院校研究和教育綜合改革研究)立項、“卓越中國小教師培養計畫”試點等前期工作,經歷了半年卓有成效的實踐。

4、創新實驗區建設 : 漳州師範學院在不斷改革教師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基礎上,積極與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中國小校合作,共建“地方政府統籌下‘三位一體’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構建師範生“實習支教”與在職教師“校際交流”、“置換培訓”同步改革方案。經過三年來的實踐,實驗區建設強化了地方政府統籌基礎教育師資培育責任,推動了地方中國小教師置換培訓,促進了城鄉教師校際交流改革試點,推進了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形成了較有特色的教師教育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職能和任務

機構職能

校內二級學院,教學單位。以教學、科研為主,兼顧教育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根據“大類招生、分流培養”方案,開展“卓越中國小教師培養計畫”實驗(含 本科與教育碩士銜接培養)等。

目前主要任務

1、承擔全校教師教育課程改革任務,負責教師教育理論與技能課程教學,建設教師職業技能實訓中心。

2、制訂師範生教學能力考核與技能測試標準體系,開展全校師範生教學能力考評與技能測試。

3、建設教師教育創新平台(團隊),負責教育科學研究(含高等教育院校研究、教師教育研究),辦好學報(哲社版)“教師教育研究”專欄和《教學研究》刊物。

4、開展省級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地方政府統籌下的“三位一體”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的研究和實踐。

機構設定

機構、組織設計

1、學院黨務和行政辦公室,設支部書記和副書記各1名(兼),基層工會主席1名(兼);設辦公室主任1名,教務科長1名,科級編制。

2、教師教育課程教研室,設理論課程教研室和技能課程教研室主任各1名(兼)。

3、教師職業技能實訓中心,設中心主任1名,科級編制;設國語水平測試中心主任1名(兼)。

4、教育科學研究所(含《教學研究》編輯部),設所長和副所長各1名(兼),編輯部主任和主編由副所長兼任。

5、卓越中國小教師培養中心,設中心主任1名(兼)。

教研與管理職責

1、教師教育課程教研室

(1)教師教育理論教研室:在教務處和研究生處統籌下,負責師範專業教育學、心理學兩門必修課程、教育碩士教育類課程的安排與開設,與教育系共同承擔教學任務。

(2)教師教育技能教研室:統籌安排現代教育技術、漢字書寫和教師口語三門課程的教學與管理,負責相關實訓項目的訓練與考評。

(3)其他教師教育類模組課程(含教師資格證書課程、碩士生招考課程)由本教研室根據學校教師教育改革實際及基礎教育改革需要研究確定。

2、教師職業技能實訓中心

(1)負責教師職業技能實訓中心建設、實訓項目考評與管理。含:教師職業基本技能、教師專業能力培養和教師綜合素質拓展三部分,共10個項目,前期建設7個項目。

(2)負責創業樓、逸夫樓、達南所有實訓室和大梯教、實訓控制中心等設備的維護、報修等管理以及安全保衛工作。

(3)協調師範專業教學單位,安排博文樓9間微格教室的使用與管理,負責各微格教室和控制中心繫統設備的檢查、維護、報修等管理。

3、教育科學研究所

(1)負責教師教育創新平台(團隊)建設,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含高等教育院校研究、教師教育研究)。

(2)實施省級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地方政府統籌下的“三位一體”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的研究和實踐。

(3)協助學報編輯部,負責學報(哲社版)“教師教育研究”專欄的組稿和審閱工作,定期出版《教學研究》刊物。

(4)定期邀請專家開展學術研究和項目合作,負責學院內外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相關事宜。

4、卓越中國小教師培養中心

(1)依託 “三位一體”教師教育改革試點項目,與校內相關師範專業教學單位共同開展“卓越教師培養計畫”試點培養工作。

(2)負責制定“卓師計畫”培養指導性方案,調研跟蹤培養過程,監督考評培養質量等。

(3)與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實施“師範本科與教育碩士銜接培養方案”。

5、教師教育學院黨支部(含工會)、辦公室(含教務科)

(1)負責學院黨支部和基層工會建設工作。

(2)負責學院內部行政辦公、教學、科研、財務、國資等具體管理事務。

(3)協調院內相關機構工作和任務安排,以及對外聯繫和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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