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漯河市規劃管理局位於沙北黃河路425號,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城鄉規劃科、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和法規監察科5個職能科(室),機關人員編制18人;局下屬市勘測規劃設計院、市城建檔案館和市城市規劃監察支隊3個(正科級)二級單位;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內設規劃視窗,負責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報批工作;系統現有總人數120餘人。根據《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將漯河市規劃管理局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的通知》(漯編〔2007〕33號)精神,組建漯河市規劃管理局。漯河市規劃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城鄉規劃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2、研究制訂全市城鄉規划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制訂全市國土規劃、區域性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建設年度計畫。
3、負責我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區專業規劃、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組織編制、報批和具體實施工作;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全市的村鎮規劃管理工作。
4、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規劃定線、驗線,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市各類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利用工作。
6、負責監督全市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
7、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8、制訂全市規划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的技術進步工作。
9、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宣傳、安全保衛、目標管理、催辦查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系統財務工作;負責系統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城鄉規劃科
負責制訂全市城鄉規划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報批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各類專業規劃;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全市村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負責規划行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規劃業務技術規範的制定,起草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城市規劃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用地的選址工作,核定其用地位置、界線,依法辦理《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負責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參與市政府出讓土地招標、拍賣;負責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規劃工作。
(四)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建築工程的規劃審批,提出建築設計條件(要求),審查、審批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檔案;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個人建房的規劃管理;負責臨時性建築物、建築工程外裝修、城市夜景燈光、戶外廣告設施、城市雕塑和小品等構築物的規劃管理;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審批項目的驗(定)線及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五)法規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普法教育和規划行業法制建設;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受理全市規划行政案件和行政複議以及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監察和規划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與有關方面的執法協調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漯河市規劃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總規劃師1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