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郾城分局。
(三)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區衛生局。
(四)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衛生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我區衛生體制改革。制定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意見,依法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計畫,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指導全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參與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四)對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五)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審核報批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貫徹執行中醫政策和中醫藥法律、法規,擬定實施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七)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對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常見病和多發病等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發布傳染病疫情報告。
(八)制定並實施全區衛生監督發展規劃,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關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九)組織制定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建立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組織制定全區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規劃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二)組織制定全區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普及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衛生系統紀檢、監察、信訪、安全生產的落實、調查、監督工作。
(十四)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區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衛生系統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進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衛生局設4個內設機構。(一)黨政辦公室(人事財務審計股)
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負責機關綜合文稿、新聞宣傳、政策公開、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會務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電子政務、衛生信息化工作;提出許可權內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制度標準和定額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工作;指導規範全區衛生系統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管理區直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對區直醫療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大型醫療設備的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統計工作;協調各項衛生貸款的引進、利用和償還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區直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制定實施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事業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區直醫療衛生單位高層次人才的管理和衛生系統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審核認定工作;負責系統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醫學民眾社團的管理工作。
(二)醫政與基層衛生股
制定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管理等有關政策措施、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制和體系;制定醫務人員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許可權內醫療機構審批和醫療廣告審核;指導醫院藥事管理、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推動無償獻血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制定衛生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衛生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承擔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成人醫學教育管理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全區農村基層衛生管理工作,制定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制定和實施中醫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全區中醫專項資金,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制定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工作,組織中醫藥科技攻關。
(三)疾病控制與婦幼保健股
制定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傳染病的綜合防治;落實國家、省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制定公共營養規劃,管理營養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定全區愛滋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愛滋病防治工作;負責愛滋病防治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區農村婦幼保健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組織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和措施;負責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協調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紀檢監察與衛生法制監督股
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按照規定提出處理建議,或者決定與取消對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受理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受理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每一封來信,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者,按照分級歸口管理原則抓好信訪案件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及時做好結果反饋工作;開展監督工作,重點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大宗物資採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標投資等方面的監督;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局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落實食品安全標準,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消毒產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